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學校將在2013年繼續(xù)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結合石油石化學科和專業(yè)特色,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人才。
一、報名條件
具有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有省市級競賽或相關證書等證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二、選拔人數和專業(yè)
學校自主選拔面向全國范圍招生,實際錄取規(guī)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
理科考生可填報專業(yè)有:地質工程、石油工程、海洋油氣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能源化學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安全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材料科學與工程、應用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工商管理類專業(yè)。
文科考生可填報專業(yè)有:工商管理類和英語專業(yè)。
三、報考程序和時間
學校將報名視為考查考生誠信水平、個人管理能力等綜合素質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請考生認真閱讀和理解各報考程序和要求,嚴格遵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間安排,避免因操作不當而失去考試機會。具體報名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2012年12月14日—2013年1月6日)
所有考生須通過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招生網登陸學校自主選拔錄取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請考生牢記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
報名系統(tǒng)中,須如實、完整填寫并提交《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簡稱“申請表”)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自主選拔錄取高中成績鑒定表》(簡稱“成績表”),兩張表格中除了簽字、蓋章和綜合評價外,均須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交。
“獲獎情況”和“社會活動”欄中按等級或重要程度依次填寫,重要項目放前面。
在申請表的“申請理由”一欄,設置類別有數學、物理等組別,該項由學生自愿選擇,所選類別可以與競賽獲獎科目不同。面試將根據“申請理由”一欄中所選擇的項目分組進行。
(二)郵寄初審材料(截至2013年1月6日(以EMS郵戳為準))
考生須使用A4紙打(復)印相關材料,并務必通過EMS(郵政特快專遞)寄送至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招生辦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選拔”。
請將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無須封面),包括:
1.申請表(通過報名系統(tǒng)生成并打印);
2.成績表(同上,除簽字和綜合評價外,不得手寫,否則視為無效);
3.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正反面);
4.個人自薦報告(手寫1200字左右,重點闡述感興趣的專業(yè)領域和原因、進入高校之后的設想等);
5.相關支撐材料:校薦材料、獲獎證書、特長等證明復印件等。
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以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網上報名材料和完整的紙質報名材料缺一不可。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自己保留重要原件。
(三)查詢初審結果(2013年1月18日開始)
按照學校公布的時間登陸報名系統(tǒng)查看初審結果。
(四)打印準考證(2013年2月28日之前)
由學校確認的考生,在指定時間登陸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到當天經審核蓋章后,準考證生效。
(五)報到審核(2013年3月1日)
考試報到當天,考生須攜帶身份證、證書等原件,到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招辦接受現場報考資質審核通過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試(2013年3月2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理科科目為數學和物理,文科科目為數學和語文,考試時間為上午2小時。
面試為當天下午,根據學生在申請表“申請理由”一欄中所選擇的項目分組進行。
四、選拔程序
學校成立由職能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選拔招生錄取工作。
(一)初審:專家評審組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擇優(yōu)參加考試,經初審合格的學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凡未通過初審的學生,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試:學校對初審合格的學生進行考試,考查學生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名單確定:專家評審組根據考生文理科類型,筆試和面試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績,擇優(yōu)提出候選人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入選學生名單。
(四)專業(yè)認定:根據考生所報的專業(yè)志愿和考試成績,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認定考生的專業(yè)。
(五)名單公示:入選學生名單在我校網站公示,報教育部和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公示和備案,同時通知學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對于入選學生我校將郵寄資格認定書,資格認定書上將明確認定的專業(yè)和優(yōu)惠政策。
(六)高考志愿填報:入選學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填報志愿時應按照省級招辦填表要求將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填報在自主選拔錄取相應批次;未按照以上方式填報志愿的,視為放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
(七)照顧政策:對高考總分為750分省份的考生,照顧分數為20分,其它省份按照比例折算。入選者高考實際考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分數線)達到我校在該省統(tǒng)招錄取考生最低分數(不參考具體專業(yè)分數)下20分(或折算)之內,即可錄取到被認定的專業(yè)。自主選拔錄取批次提前的省份,按投檔線測算值執(zhí)行。
五、監(jiān)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一)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推薦中學和考生在自主選拔錄取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2]10號)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10-89733105)。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89733245,傳真:(010)89733079
學校網址:http://www.cup.edu.cn/
招生網址(含專業(yè)介紹):
http://jwc.cup.edu.cn/public/zsb/index.html
電子信箱:sydxzzzs@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府學路18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務處
郵政編碼:102249
七、本招生簡章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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