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招聘方案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qū)(鄭州航空港區(qū))檢察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確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2年11月20日8點30分—17點30分。
地點:鄭州市嵩陽飯店(嵩山路與互助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二、所需材料
考生進行面試資格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1)筆試準考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
(3)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學歷證明材料;
(4)相關職稱及職業(yè)資格證書;
(5)應試者是在職人員的,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注意事項
(一)確認期內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關材料者取消面試資格。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單。
(二)考生必須本人到指定的地點進行面試資格確認,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應對所提供證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上述證件和有關材料不實,按規(guī)定取消面試資格。
咨詢電話:
綜保區(qū)檢察處 13526850696、15939028096
綜保區(qū)人社局 0371-85908796
招聘監(jiān)督:0371-67185381
投訴郵箱:zzsyzp67185381@163.com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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