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哪里進行普通話測試報名?
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由各地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負責。關于測試站點和測試時間以及測試標準等,請關注各地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網(wǎng)站。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要求
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國家語言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含二級乙等)標準。
目前,隨著加強普通話普及的工作要求,部分省份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guī)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語用[2000]1號)要求,已提高了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要求,具體請以認定省份發(fā)布的認定公告為準。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有效期和適用范圍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不設有效期,在全國范圍內(nèi)通用。
早期取得的部分普通話等級證書標有有效期限的,超過有效期是否符合認定要求,請咨詢當?shù)亟處熧Y格認定部門。
(4)普通話證書核驗問題
通常情況下,可以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網(wǎng)(http://www.cltt.org)”的“查分驗證”欄目查詢到的普通話證書,并且證書中的姓名和證件號碼信息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實名核驗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線核驗。
早期取得的普通話證書或取得證書后姓名、證件號碼有過變更的證書,系統(tǒng)無法核驗。無法核驗的普通話證書,可以通過“錄入證書”的方式進行普通話證書信息添加。添加完成后的狀態(tài)是“待核驗”,需向認定機構提供相關證書原件進行人工核驗。具體以認定機構發(fā)布的公告要求為準。
(5)普通話證書核驗信息修改問題
普通話證書信息的修改,僅限于“待核驗”狀態(tài)的信息,系統(tǒng)“已核驗”的信息,無法自行修改。
如發(fā)現(xiàn)系統(tǒng)已核驗的信息與您的證書信息不一致,請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網(wǎng)(http://www.cltt.org)”自行查詢您的普通話證書信息,如查詢結果與認定系統(tǒng)核查結果不一致,請發(fā)郵件至jszgwb@163.com,郵件正文說明情況,提供賬號信息、證書信息,將查詢結果截圖和證書照片作為附件。
以往經(jīng)本系統(tǒng)認定通過的教師資格已使用過的普通話證書信息原則上不可修改。如普通話等級、成績等關鍵信息有誤,確需修改,請發(fā)郵件至jszgwb@163.com,郵件正文說明情況,提供賬號和證書信息,并將證書照片作為附件。
(6)普通話證書丟失,能否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時,所需材料凡經(jīng)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不再提交紙質(zhì)材料。
如申請人的普通話證書丟失,但其普通話證書可以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在線核驗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話等級測試證書原件。
(7)已通過普通話測試但尚未拿到普通話證書,能否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時,所需材料凡經(jīng)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不再提交紙質(zhì)材料。
如申請人已通過普通話測試但尚未拿到普通話證書,但其普通話證書可以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在線核驗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話等級測試證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