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程序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網(wǎng)上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隸屬關系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
(一)本人網(wǎng)上申請
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人于10月7日9:00至10月23日18: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s://www.jszg.edu.cn),通過“網(wǎng)上辦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定期注冊報名(具體操作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咨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下載《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使用手冊》)。報名時應按網(wǎng)站提示選擇相應學校確認點進行審查確認。
(二)學校審查
申請人網(wǎng)上提交申請成功后,由申請人所在的任教學校負責對其提交的注冊材料進行審查,按照人事隸屬關系,統(tǒng)一報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
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當提交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3.中小學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原件(復印件需加蓋所在學校公章);
4.所在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xiàn)證明;
5.定期注冊周期內(nèi)5年的各年度考核證明;
6.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學時證明;
7.所在學校出具的身心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證明,經(jīng)中小學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病休的,須提供病休證明。
新任教師申請辦理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上述1、2、3、4、7項材料,同時提交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在崗教師申請辦理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上述1、2、3、4、7項材料,同時提交上一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暫緩注冊后重新申請的人員,還應提交暫緩注冊情形消失證明或者有關情況改正補齊證明。
(三)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初審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學校報送的申請人提交的注冊材料進行審核,并給出“注冊合格”、“注冊暫緩”或“注冊不合格”等初審結論,并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四)市級復核
州、市教育行政部門對轄區(qū)內(nèi)教師資格注冊數(shù)據(jù)進行匯總復核。
(五)省級終審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全省教師注冊數(shù)據(jù)申請進行終審并統(tǒng)計備案。
(六)注冊完成
按照人事隸屬關系,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將注冊結論填寫至申請人提交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并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公章。同時,按照要求做好“注冊貼”打印、粘貼工作,并將相關材料整理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