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縣關于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通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2〕1號)《貴州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將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及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一)戶籍在玉屏侗族自治縣內(nèi)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二)持有玉屏侗族自治縣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社會人員;
(三)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nèi);
(四)駐玉屏侗族自治縣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在部隊駐地所轄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yè)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wǎng)絡學校<函授>等)和經(jīng)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通過國家考試條件
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查詢)且在有效期內(nèi),申請的“任教學科”與面試科目須一致。
申請人員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學(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首次申請教師資格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碩(博)士,不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只能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納入教育部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通過所在學校組織的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nèi),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無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學段要與所持證書一致)。
(四)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zhì)和心理素質(zhì),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須為合格。
(五)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網(wǎng)上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jīng)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從網(wǎng)報系統(tǒng)下載打印網(wǎng)上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個人承諾書》并簽名。
(二)網(wǎng)上報名時間
上半年第一批次網(wǎng)報時間為: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網(wǎng)報時間為: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網(wǎng)報時間為: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nèi),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同一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三)現(xiàn)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上半年第一批次現(xiàn)場確認時間:5月5日-5月12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現(xiàn)場確認時間:7月7日-7月15日
下半年現(xiàn)場確認時間:10月11日-10月19日
以上各批次時間段內(nèi)“現(xiàn)場確認”的具體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認定機構:玉屏侗族自治縣教育局咨詢電話:0856-322906
各批次現(xiàn)場確認地點:貴州省銅仁市玉屏侗族自治縣行政大樓政務服務中心二樓自然人綜合服務區(qū)16-22號綜合窗口。
(四)現(xiàn)場確認所需材料
申請人完成網(wǎng)上報名后,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認定機構將依據(jù)現(xiàn)場確認審核情況作出認定結論。認定機構將于5月27 日前對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請認定的人員作出認定結論,7月22日前對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請認定的人員作出認定結論,11月7日前對下半年申請認定的人員作出認定結論。
申請人員在現(xiàn)場確認時需提交的材料必須齊全,否則不予受理。現(xiàn)場確認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復印件一律在正面右上角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署名(摁手印)和年月日):
1.身份證明(上交一份復印件存檔)
(1)內(nèi)地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內(nèi)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證原件。
(3)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4)駐玉屏侗族自治縣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原件(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2.學歷證明(上交一份復印件存檔)
學歷證書原件;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上交一份復印件存檔)。
4.體格檢查合格證明。申請人在公辦縣級人民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原件,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體檢表見附件1)。
5.近期免冠半身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紙質(zhì)版和電子版各1張(與本次認定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一致)。
6.個人承諾書原件(與上傳系統(tǒng)的承諾書一致)。
7.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與網(wǎng)報申請表一致)。
8.《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
9.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nèi)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玉屏侗族自治縣教育局按照省檢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12個部門下發(fā)《關于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è)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yè)限制制度有關工作的意見》(黔檢會〔2019〕9號)要求,統(tǒng)一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2、3),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xiàn)場確認點,待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后,通知申請人領取,再由申請人自行攜帶函件到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辦理無犯罪證明,港澳警務部門核實后,將核查結果反饋給出具函件的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再將核查結果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jù),具體的辦理程序請咨詢港澳警務部門。臺灣地區(qū)的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玉屏侗族自治縣教育局。
溫馨提示:以上材料用于現(xiàn)場確認窗口系統(tǒng)錄入和認定機構存檔,請務必攜帶齊全。申請人員需在規(guī)定的各個時間節(jié)點內(nèi)完成好相關工作,未在規(guī)定時間節(jié)點內(nèi)完成相關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
(五)領取教師資格證
完成現(xiàn)場確認工作后,將依據(jù)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現(xiàn)場確認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上半年第一批次領取時間:6月6日-10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領取時間:8月1日-5日。
下半年領取時間:11月20日-25日。
以上各批次領取具體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各批次領取地點:貴州省銅仁市玉屏侗族自治縣行政大樓政務服務中心二樓自然人綜合服務區(qū)16-22號綜合窗口。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不規(guī)范,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填報信息、提交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等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禁止學?;蛉魏螜C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nèi)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xiàn)場審核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有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
(五)申請人已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nèi)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已喪失教師資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六)申請人要配合認定機構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七)更多中小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貴州省教育廳門戶網(wǎng)站(www.gzsjyt.gov.cn)和貴州省教育廳唯一官方公眾號“貴州教育發(fā)布”(微信號:guizhou_edu)。
(八)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有關認定機構網(wǎng)站發(fā)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
附件:
玉屏侗族自治縣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
文章來源:http://www.yuping.gov.cn/zwxw/tzgg/202204/t20220413_73435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