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我市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根據招錄職位擬錄用人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從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請考生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tǒng)”查詢自己的總成績、排名情況及是否入圍體檢。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茂名考區(qū)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及分組見附件1、2 。
二、體檢時間及集中地點
體檢工作分兩批進行。體檢時間:2021年5月8日(第一批)、5月9日(第二批)。統(tǒng)一集中地點:茂名市中心廣場(即茂名市油城五路市委大院正門對面)(路線圖詳見附件3)。
三、體檢
(一)體檢報到
體檢對象應于體檢當天(按公告的批次和時間)上午7:00前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張、體檢費用(男生480元、女生500元),到茂名市中心廣場集中后,抽簽確定體檢醫(yī)院??忌M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集中地點,體檢當天報到后統(tǒng)一乘車前往體檢醫(yī)院,不得自行前往。因防疫要求,請考生報到時配合測體溫和“粵康碼”檢查工作。對證件攜帶不齊或不按時報到參加體檢的考生,按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處理。
(二)體檢標準
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三)體檢注意事項
1.考生到指定地點報到后至體檢結束前不得攜帶和使用與體檢無關的物品,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在檢查完粵康碼后,須關閉后裝入信封并寫上本人姓名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yī)院時領回。體檢結果公布前不得向體檢工作組以外人員透露體檢序號和體檢醫(yī)院信息,違者將取消體檢資格或錄用資格。
2.對冒名頂替、隱瞞病史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
3.有近視的考生體檢當天請自備眼鏡,方便矯正視力的檢查;建議體檢當日穿著寬松服裝,以方便體檢;不要佩戴任何飾物,以免影響X光項目檢查;盡量不要化妝,以免影響醫(yī)生對身體狀態(tài)的判斷。
4.體檢過程中,考生應將抽簽序號牌掛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體檢順序進行,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規(guī)定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在體檢過程中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場的,取消體檢資格。
(四)當場復檢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不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考生,如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上述項目在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
(五)考生離場
體檢完畢,經醫(y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工作人員通知考生交回抽簽序號牌??忌换匦蛱柵坪箢I回代保管物品,方可離開體檢醫(yī)院。
(六)體檢結果
體檢結果由招錄機關向報考者公布。
(七)復檢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錄單位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程序和要求參照上述有關規(guī)定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必要時,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重新體檢。
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和熟悉體檢須知(見附件4)及體檢標準(見附件5-9),熟悉有關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及要求。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點和交通路線,預足時間,確保準時抵達。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參加體檢環(huán)節(jié)。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體檢。體檢環(huán)節(jié)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當地指揮部批準證明和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體檢環(huán)節(jié)前14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報考者不能參加考試。在報到和體檢過程中考生須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備)。
考生應保持電話聯(lián)絡暢通,以便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單位可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聯(lián)系。如有疑問,可致電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聯(lián)系電話:0668-2838252。
附件1: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茂名考區(qū)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及分組(5月8日,第一批).xlsx
附件2: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茂名考區(qū)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及分組(5月9日,第二批).xlsx
附件5: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doc
附件7:關于司法行政部門醫(yī)學、心理矯正類職位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doc
附件8:關于公安機關看守所獄醫(yī)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doc
附件9:關于公安機關網絡安全與執(zhí)法等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適用標準的復函.doc
中共茂名市委組織部
2021年4月29日
文章來源:http://mmrs.maom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880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