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肇慶考區(qū)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現(xiàn)就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肇慶考區(qū)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
(一)合格分數線
1.市直單位和端州區(qū)、鼎湖區(qū)、高要區(qū)、四會市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
2.廣寧縣、德慶縣、封開縣、懷集縣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市直單位在縣(市、區(qū))的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職位按照招考單位所在縣(市、區(qū))的合格分數線執(zhí)行。詳情請登錄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s://www.gdzz.gov.cn)查詢。
(二)資格審核對象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職位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筆試合格考生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資格審核對象。
鑒于往年警察職位考生體能測評都有一定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報考我市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按照職位招錄人數1︰4的比例擴大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人數范圍。
對因擴大比例而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考生,在資格審核時須簽訂并提交《廣東省2020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附件2),拒不簽訂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核資格。該類考生僅在擬入圍面試人員因資格審核不通過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情況下才可按該職位筆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
(三)審核方式
本次資格審核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分別采用線上審核和現(xiàn)場審核方式進行。
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招考職位采用現(xiàn)場審核方式。現(xiàn)場審核時間:9月8-9日08:30-12:00,14:30-17:30。資格審核對象需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及審核材料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地點詳見附件3)。
非公安機關招考職位采用線上資格審核方式。資格審核對象需在9月9日24:00前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傳相關審核材料,逾期不再進行審核。遞補考生按照招錄單位要求時限上傳材料。
進入資格審核的考生,要保持通訊暢通,以便接收招錄單位電話或短信通知,并對照本人所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要求,準備好相關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按時提交審核。網上報名后聯(lián)系電話有變動的,請主動告知招錄單位。
如出現(xiàn)資格審核對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考生自愿放棄的,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筆試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請筆試成績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xiàn)需遞補情形時及時聯(lián)系,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核。如聯(lián)系不上或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四)材料要求
1.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報名登記表(下載并在報名人員承諾欄親筆簽名,若信息有誤,直接在報名登記表上修改,在修改處按上指模,下同)、學生證、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戶主首頁和本人內頁,下同)、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2.其他人員:提供報名登記表、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3.其他證明材料:報考要求具有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職)業(yè)資格、外語水平、通過司法考試、中共黨員等條件的職位,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招考職位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上傳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繳交社會保險等相關證明材料。2020年之前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職位的,須提交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有關證明材料(主要提供本人檔案所在地證明、現(xiàn)組織關系證明、近半年社保繳費記錄)。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的相近專業(yè)報考的考生,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已畢業(yè)的)、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
4.提交《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4)。
5.報考我市公安機關職位的考生,請自行下載《2020年招警信息采集表(含式樣)》(附件6),如實填寫并用A4紙打印一式兩份,現(xiàn)場資格審核時需攜帶4張本人一寸免冠彩照。
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lián)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一)體能測評對象
報考我市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
(二)測評項目
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
(三)測評時間
體能測評時間:9月12日上午 8:00開始。體能測評咨詢電話:0758-2962368。
特別提醒:體能測評項目均屬劇烈運動,考生必須保證自身的身體狀況適合參加上述各項體能測評項目?;加行呐K病、高血壓、肝功能異常等疾病,以及妊娠期女性等不宜作劇烈運動、有可能在運動過程中發(fā)生意外的,請根據自身身體狀況把握是否能夠參加本次體能測評。
三、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審核,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資格。
(二)考生提供的資格審核證明材料必須齊全、真實。證件(或證明)材料不齊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職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按資格審核不合格處理;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者錄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按照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實疫情防控工作。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考生應關注“粵省事”小程序,持“健康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才能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現(xiàn)場,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核驗身份信息等除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面試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部署,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密切關注“肇慶組織工作網”、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等網站相關通知。
以上公告由中共肇慶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1.肇慶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
2.廣東省2020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
3.肇慶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安職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地址
5.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和實施規(guī)則
7.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資格審查咨詢電話(肇慶考區(qū))
中共肇慶市委組織部
2020年9月3日
文章來源:http://wx.zqdj.gov.cn/report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