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現(xiàn)將擬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8月30日至9月7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地點:南岸區(qū)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南岸區(qū)南坪南城大道25號)
通訊地址(郵編):400060
電話:62988023
聯(lián)系人:李珊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以書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須用真實姓名,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敢于負責。不允許借機捏造事實,泄憤報復或有意誣陷,一經(jīng)查實,將嚴肅處理。
3.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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