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豐縣人民政府關于擴大失業(yè)保險基金支出范圍報告的批復》(豐政復〔2018〕38號)文件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豐縣勞動保障代理服務中心為各鎮(zhèn)(街道)公開招聘基層公益性崗位人員18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道德素質;
2.符合相應的年齡、戶籍條件
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2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豐縣戶籍或婚入人員(戶口簿、結婚證為準);
3.學歷、專業(yè)及資格要求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備《2018年豐縣鎮(zhèn)(街道)基層公益性崗位人員公開招聘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yè)”條件按照《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設置;
4.具有《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證》或《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并經(jīng)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就業(yè)困難人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有刑事犯罪、受處分記錄的人員;有政策規(guī)定或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xiàn)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有相關規(guī)定不宜應聘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發(fā)布網(wǎng)址:
智慧豐縣網(wǎng)“人事考試”板塊
中國豐縣網(wǎng)“人社局”板塊
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wǎng)“豐縣板塊”
(二)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wǎng)址:智慧豐縣網(wǎng)“人事考試”板塊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9月17日9:00—21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9月17日9:00—22日16: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和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18年9月17日9:00—23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2018年9月17日9:00—25日16:00
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內(nèi)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后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繳費方式:應聘人員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報名筆試費用100元。
未按時在網(wǎng)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用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根據(jù)《職位表》要求,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過200k,像素≥300×215)。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guī)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相關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豐縣人事考試中心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報名信息中須提供真實有效的通訊方式,并確保招聘期間聯(lián)絡暢通。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p>
2.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
3.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在9月27日9:00—28日16:00,在智慧豐縣網(wǎng)“人事考試”板塊自行下載打印。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16-89215108。
三、考試方式、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由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統(tǒng)一實施。
1. 筆試內(nèi)容:滿分100分,采取閉卷考試,筆試內(nèi)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 筆試時間:以筆試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為準。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合格分數(shù)線。
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形式在智慧豐縣網(wǎng)“人事考試”板塊“招考公告”欄、中國豐縣網(wǎng)“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wǎng)“豐縣板塊”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在智慧豐縣網(wǎng)“人事考試”板塊“招考公告”欄、中國豐縣網(wǎng)“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wǎng)“豐縣板塊”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應聘人員應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均在上述網(wǎng)站一并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包括:本人戶口薄(含主頁和本人頁)(婚入人員提供結婚證及對方戶口簿)、本人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證》或《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畢業(yè)證(需同時提供在學信網(wǎng)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證件等。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名次靠前的筆試合格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方式通暢,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復審,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在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wǎng)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出現(xiàn)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人員,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智慧豐縣網(wǎng)“人事考試”板塊“招考公告”欄、中國豐縣網(wǎng)“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wǎng)“豐縣板塊”上公布。 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在智慧豐縣網(wǎng)“人事考試”板塊個人中心繳納面試費用100元并打印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面試方式為計算機操作技能考試
應聘人員攜帶有效期內(nèi)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計算機操作技能測試考試。面試結束后,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在智慧豐縣網(wǎng)“人事考試”板塊“招考公告”欄、中國豐縣網(wǎng)“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wǎng)“豐縣板塊”上公布。
(四) 總成績計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荚嚱Y束后,在智慧豐縣網(wǎng)“人事考試”板塊、中國豐縣網(wǎng)“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wǎng)“豐縣板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并列者,筆試成績高者入圍,總成績、筆試成績均并列者,加試確定體檢人選)。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質疑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體檢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筆試、面試均合格且總成績靠前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或遞補,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工作參照《江蘇省錄用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體檢辦法》體檢標準組織進行。
考察政審工作由用人單位參照普通公務員錄用考察標準組織進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棄權、崗位入圍人數(shù)少等出現(xiàn)缺額時,從報考同一崗位或相近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調劑,聘用審批完成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智慧豐縣網(wǎng)“人事考試”板塊“招考公告”欄、中國豐縣網(wǎng)“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wǎng)“豐縣板塊”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jiān)督。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lián)系方式,由豐縣勞動保障代理服務中心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與縣勞動保障代理服務中心簽訂聘用合同書,由用人單位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員不列入事業(yè)編制,聘期為3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工資1620元/月(含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試用期滿后,聘期內(nèi)每月工資按豐縣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執(zhí)行(含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 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合格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名單公布1個月內(nèi)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把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豐縣勞動保障代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錄智慧豐縣網(wǎng)“人事考試”板塊“招考公告”欄、中國豐縣網(wǎng)“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wǎng)“豐縣板塊”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咨詢電話:
豐縣勞動保障代理服務中心 0516-89215316
豐縣人事考試中心 0516-8921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