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城鎮(zhèn)化的快速推進,我縣大量農村人口向縣城流動,其中學生進城尤為突出。據初步統(tǒng)計,下半年縣城學校共需增班22個,為確保開學順利,需要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60名。結合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 長:廖文來
副組長:王志宏、李衛(wèi)東
成 員:張小東、劉軍、郭青、肖錫華、鐘吉祥、何濟瑾、
陳吉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體局,陳吉明任辦公室主任(兼),曾小軍、張敏為成員。工作人員由辦公室臨時抽調,并進行崗前培訓。
二、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選調原則。
三、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1.萬安中學(7人):語文1人,數(shù)學2人,生物2人,體育1人,化學實驗員1人。
2.萬安二中(17人):語文3人,數(shù)學4人,英語1人,物理1人,政治2人,歷史2人,生物1人,地理2人,信息技術1人。
3.五豐學校(10人)
小學:語文4人,數(shù)學4人;初中:英語1人,體育1人。
4.實驗小學(10人):語文4人,數(shù)學4人,英語2人。
5.芙蓉小學(10人):語文4人,數(shù)學4人,體育1人(男),美術1人。
6.特教學校(3人):語文2人(男),數(shù)學1人(男)。
7.保育院(3人):體能教師1人(男),專業(yè)教師2人(女)。
四、選調條件
1.我縣現(xiàn)在編在職的公辦學校教師(含在民辦高中任教的在編教師),在本縣公辦學校任教滿4周年以上(根據《江西省特崗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特崗教師被聘為正式教師后,3年內不得調入縣城學校”的規(guī)定,特崗教師須在本縣公辦學校任教滿6周年后才能報考)。三定向教師及2014年春季招聘的教師按合同協(xié)議執(zhí)行。年齡在45周歲以下(縣級以上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年齡還可適當放寬,但報考萬安縣保育院崗位的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2.報考高中崗位的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的教師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崗位的教師須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崗位的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有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體能教師崗位的限學前教育、音樂、體育專業(yè),報考幼兒專業(yè)教師崗位的限學前教育專業(yè)。
報考初中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條件為: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三級及以上合格證書者,或者熟悉網絡辦公的日常管理和維護,掌握計算機的軟硬件安裝和維護操作,在學籍管理系統(tǒng)、財務管理系統(tǒng)、教師信息管理系統(tǒng)、年報系統(tǒng)、職稱管理系統(tǒng)、綜合素質平臺、中考報名系統(tǒng)等與學校相關的網絡系統(tǒng)中,至少能熟練操作其中三項及以上者(由任職學校出具證明)。
3.一人只能報考一個學科崗位。進修學校、職校和民辦高中在編的教師只能報考與自己任教學科對應的高中崗位;初中的教師可報考與自己任教學科對應的高中或初中崗位;小學的教師只能報考小學崗位(其中符合條件的可報考幼兒教師崗位)。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
①近三年內因違法違紀被縣教育主管及以上部門通報批評或處分者;
②近三年中有一個完整學期請病假的,或一學年中請事假(含離崗)累計達60天及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五、選調辦法
報考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的將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的30%、面試(加試)成績的30%、教學成績得分(滿分30分)、學校評價得分(滿分10分)和獎勵加分五項綜合評定,實行公開競聘、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
報考高中、幼兒教師崗位和初中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將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的40%、面試(加試)成績的50%、學校評價得分(滿分10分)和獎勵加分四項綜合評定,實行公開競聘、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
市級及以上的骨干教師(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名師、特級教師)報考相應層級和學科的崗位,可以只參加面試,面試成績達到所有報考相同崗位人員面試成績的平均分以上即錄取。也可以跟其他人一樣參加考試,以綜合評定成績參加排序錄取。
六、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萬安人民政府網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8月11-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縣教體局7樓會議室。
3.報名所需材料:
①報名表(見附件)。報考時只分學科崗位,不具體到各學校學科崗位,比如報考小學語文,只需要在報考崗位欄目填寫“小學語文”,而不能填寫“實驗小學語文”。學校若同意符合報考條件者報考,在報名表上填寫“符合報考條件,同意報考”字樣,學校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②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③教學經歷證明(由現(xiàn)任教學校出具,從參加工作至今的完整經歷);④加分獲獎證書、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⑤近三年擔任班主任工作證明(不含部分學校設立的副班主任),學校班子成員(有發(fā)文任命的)和村小校長視同班主任;⑥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兩張;⑦報名費100元。以上材料報名時須一次性提供,過后不再接受任何補充材料,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按順序裝訂。
4.選調崗位數(shù)5人及以下的,選調計劃和該崗位報考比例達1:2及以上方可開考,選調崗位數(shù)5人以上的,選調計劃和該崗位報考比例達1:1.5及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的將相應調減選調計劃。
(三)資格審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和各項加分材料進行審查統(tǒng)計。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凡發(fā)現(xiàn)與報考條件不符合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錄用資格。
(四)加分公示
筆試前將報考者的教學成績得分、學校評價得分和獎勵加分情況在萬安縣人民政府網和報考教師所在學校公示3天,公示期內無異議后再舉行筆試、面試(加試)。
(五)考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8月18日,地點:縣教體局3樓接待室。
2.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
3.筆試時間:8月19日,筆試地點:萬安中學。
4.面試(加試)時間:8月21日,面試地點:萬安二中。
(六)公示、選崗、確定選調人選
1.以綜合評定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分學科崗位等額預錄取。若出現(xiàn)末位總分并列的,則錄取筆試成績高者,若筆試成績相同,則錄取面試成績高者,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錄取教齡長者,若教齡相同,則錄取學校評價得分高者。預錄取名單在萬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間,考生放棄選調或審查不合格的,按預錄取原則遞補一次。
2.經公示無異議后選崗。該學科只有一所學校有選調崗位的,直接錄取到該崗位,同一學科有兩所及以上學校有選調崗位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自主選崗。選崗時總成績相同者按預錄取原則確定順序。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不論以何種方式報考,只要能進入錄取,則優(yōu)先選崗,骨干教師報考同一崗位的按面試成績確定選崗順序。
上述選調學校的教師參加選調考試并被錄取后,所產生的空缺將根據相應崗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排序依次補錄。報考教師仍錄取在本校的則不占選調崗位職數(shù)。
3.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選崗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經縣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報縣政府審批,縣政府下發(fā)抄告單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學校要及時將選調教師的精神傳達到每位教師,為符合條件的教師報考提供方便。
(二)嚴明選調工作紀律。各校要對參加選調教師的教學成績和獎勵加分進行如實核查,為本校開出的證明等材料負責,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中,如出現(xiàn)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八、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2.咨詢電話:0796—5701290
九、本方案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