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東至縣使用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20名,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的幼兒園教師20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及要求詳見 “2018年東至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招聘計劃表年齡條件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2年7月9日(含)以后出生”。
“專業(yè)”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15年)》等專業(yè)(學科)指導目錄設置。目錄中未涉及的專業(yè)名稱、社會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學歷名稱與目錄不盡一致的,會同有關部門商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確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于2018年6月22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東至縣政府網等網站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東至縣教育局人事股(堯城路27號,聯(lián)系電話0566-7026920)。
3、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2018年8月20日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到東至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名手續(xù)。此類人員須于2018年8月20日前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到東至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屬2018年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報考人員現不能提供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材料原件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申辦機構出具的通過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的相關證明(須加蓋公章),并提供本人簽署的“誠信承諾書”,承諾2018年8月20日前提交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到東至縣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東至縣堯城路27號,聯(lián)系電話:0566-7026920)。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考生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共計90元)。報名時資格審查通過后現場繳納。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還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4、資格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應不低于2: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
(三)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容: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法規(guī)及新課程理論和教師修養(yǎng)等相關知識,滿分為120分)和《幼兒教育基礎知識》(滿分為120分)。
2、筆試時間與地點:
筆試時間:2018年7月20日上午8:00—9:30考《教育綜合知識》,10:00—12:00考《幼兒教育基礎知識》。筆試地點設在東至縣城區(qū),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于7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5:00憑本人身份證到東至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請考生合理的安排時間,逾期不領,視為放棄。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參加筆試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政策(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才可享受加分;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可享受加分)。上述人員于7月9日-7月13日(報名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東至縣教育局人事股(堯城路27號,聯(lián)系電話0566-7026920)申報加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東至縣政府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將筆試每科成績合成前增加2分。
4、筆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成績(含加分)×0.4+《幼兒教育基礎知識》(含加分)×0.6合成計算,合成后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筆試成績于筆試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至縣政府網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并在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受理查分事宜(聯(lián)系電話0566-7026920),逾期不再受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即筆試兩個科目成績分別達到60分的(含加分),方可按規(guī)定進入下一程序。
(四)專業(yè)測試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yè)測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專業(yè)測試環(huán)節(jié)。
專業(yè)測試方式為試講、鋼琴彈唱、舞蹈、繪畫四項,滿分為100分,其中試講占40分,鋼琴彈唱占20分,舞蹈占20分,繪畫占20分。
專業(yè)測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設定專業(yè)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專業(yè)測試成績達到60分的,方可按規(guī)定進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終成績按照筆試總成績÷1.2×0.5+專業(yè)測試成績×0.5計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體檢與考察
1、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筆試總成績高者優(yōu)先,筆試總成績再相同的,以《幼兒教育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以上辦法,如仍有同分的,則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yōu)聘用。以下環(huán)節(jié)如出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2、體檢按《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zhí)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煊芍鞴懿块T組織實施??疾靸热葜饕☉刚叩乃枷胝伪憩F、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guī)定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中,同一個招聘崗位涉及不同事業(yè)單位的,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選擇聘用單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規(guī)定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報縣人社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xù)。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缺額,按規(guī)定程序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予以遞補。
根據相關文件規(guī)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均在東至縣政府網陸續(xù)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等有關部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東至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zhí)行。
咨詢電話:東至縣教育局:0566-7026920
東至縣人社局:0566- 5292981
監(jiān)督電話: 東至縣監(jiān)委 0566-7026613
上述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東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