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中共石嘴山市委員會辦公室面向全區(qū)公開選調文秘人員。
一、選調職位和名額
本次共選調文秘人員3名,主要從事綜合文稿起草工作。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自治區(qū)五地市及縣(市)區(qū)在編在崗公務員均可報名。
(二)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zhí)行和維護黨的紀律,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年齡可以放寬至40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新錄用公務員的服務期須滿5年(截至2018年2月28日,含試用期),通過調任、公推比選、換屆選舉等形式進入公務員隊伍,須具有5年以上本機關公務員工作經歷。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在現(xiàn)崗位連續(xù)2年從事文秘工作。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質良好,綜合素質較高,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作風務實正派,工作嚴謹細致。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吃苦耐勞精神和毅力,能適應經常性加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本地最低服務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特崗教師服務期)。
2.按照國家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存在違規(guī)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guī)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6.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印發(fā)工作方案,在石嘴山日報和石嘴山網上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2月28日-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報名方式:在石嘴山市工作的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登錄石嘴山網下載《中共石嘴山市委員會辦公室公開選調文秘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將報名表一式三份,貼近期紅底免冠照片,送至石嘴山市行政新區(qū)中共石嘴山市委員會辦公室綜合科(a1-236)。不在石嘴山市工作的采用網上報名,登錄石嘴山網下載《中共石嘴山市委員會辦公室公開選調文秘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于2018年3月6日下午18:00前將報名表掃描件及印證資料發(fā)送至中共石嘴山市委辦公室綜合科電子郵箱:szsswbzhk@163.com。
石嘴山網(http://www.nxszs.gov.cn/)
報名要求:報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相關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一份),個人起草的講話或調研報告1份(電子版發(fā)送至中共石嘴山市委辦公室綜合科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注明作者);附所在工作單位證明(證明內容為:參加工作時間、正式進入機關單位工作時間、現(xiàn)任職務或現(xiàn)聘崗位、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是否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及受處分的情況、是否同意報考等)。
(三)資格審核
由中共石嘴山市委辦公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通知參加筆試。
(四)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領取準考證時間: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報考者請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調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若比例內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xiàn)重分,一并進入面試。
1.時間地點。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滿分100分,主要測試面試者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和解決實際問題等履行職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六)資歷量化
資歷量化占考試成績的10%,考生按照資歷量化表如實填寫,資歷量化表、印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送至中共石嘴山市委辦公室綜合科a1-236室,由石嘴山市委辦公室負責審核,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40%+資歷量化×10%。
(七)考察和體檢
1.考察。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走訪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情況,計算出每個考察對象的綜合成績。
具體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考試成績×80%+考察組評分×20%。
2.體檢。根據綜合成績,按照選調人數1:1的比例對擬選調文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進行,體檢合格的方可選調。
(八)公示
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文秘人員并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疾爝_不到選調標準、體檢不合格或公示后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可依次遞補,也可不進行足額選調。
(九)辦理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應問題或者反應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須對提交信息、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選調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情節(jié)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
(二)嚴格工作紀律,選調過程中,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一旦出現(xiàn)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報考人員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選調資格。
監(jiān)督電話:0952-2218026
咨詢電話:0952-2218038(中共石嘴山市委員會辦公室綜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