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恩施州州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恩施州組通〔2015〕35號)、《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恩施州組通〔2017〕25號)和《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的規(guī)定,經(jīng)考試、考察、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工作,依據(jù)單位黨組(黨委)票決結果,經(jīng)研究,確定劉蹇同志為州民政局擬遴選對象、楊琴同志為州國土資源局擬遴選對象(詳細情況見公示附件),現(xiàn)在網(wǎng)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8年1月5日至1月11日。
如對擬遴選對象有意見或異議,可向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同時,要求舉報者必須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各遴選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試用,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nèi),遴選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由遴選單位對遴選人員進行考核??己撕细竦?,辦理正式調(diào)動和任職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聯(lián)系方式: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科,電話:0718—8235827;傳真:0718—8230099;地址:恩施市舞陽大街一巷21號;郵編:445000。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