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公務員局《關于做好2010年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人員公務員錄用審批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現將擬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地點:重慶市大足區(qū)棠香街道辦事處五星大道433號;
通訊地址:重慶市大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科;
郵編:402360;
電話:43767538;
聯(lián)系人:鐘萬元。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以書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須用真實姓名,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敢于負責。不允許借機捏造事實,泄憤報復或有意誣陷,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3.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附件:2012年重慶市大足區(qū)擬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示表
重慶市大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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