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瀘州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屬事業(yè)單位瀘州市中心血站擬通過直接考核方式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詳見瀘州市中心血站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職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wèi)生事業(yè)。
2、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
3、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經血傳染性疾病。
4、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見附件2)。其中:學歷及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或學位證書為準;專業(yè)技術資格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頒發(fā)證書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為準(截止到2017年10月17 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1.現場報名:凡符合條件的報名者,請于2017年10月17日下午16:30前,帶上《瀘州市中心血站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及本人畢業(yè)證、學位證、有效身份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張到瀘州市中心血站辦公室(地址:瀘州市龍馬潭區(qū)龍南路707號2號樓6樓,聯系電話:2571891)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進行。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現場公布)。未參加面試的人員或面試中有違規(guī)違紀的,不得參加體檢。
4.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5.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fā)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6.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和瀘州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辦理占編聘用等手續(xù)。
7.有關問題說明
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五、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州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瀘州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10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