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派遣至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所屬部門工作?,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6名,從事路面執(zhí)勤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需符合以下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2)自愿從事交通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3)本市戶籍,年齡在30周歲以下,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
(4)報考人員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5)普通話標準,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及溝通能力;
(6)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行政拘留、勞動教養(yǎng)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據“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聘用等步驟組織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組織報名前通過靖江人才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網上、電話等方式報名。
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9月4日至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報名地點: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行政樓四樓421綜合科(2)室。
報名時請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駕駛證、退伍證等相關證明(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紅底彩色照片3張。
3、報名注意事項:
⑴ 報名人員經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靖江市公開招聘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
⑵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和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真實、不準確,一經查實,即取消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
⑶ 本次招聘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組研究確定開考方式。
(二)綜合考試
本次考試為綜合素質測試,采取面試、筆試(道路交通安
全法律法規(guī))、體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滿分100分計算,面試占30%、筆試占30%,體能測試占40%的比例,構成應試者的總成績。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三)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遇同分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組加試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因體檢不合格者出現缺額,將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四)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政審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聘用
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靖江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3天。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靖江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發(fā)放《聘用通知書》并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所屬部門工作。對派遣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將組織業(yè)務培訓,試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后待遇按照《靖江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工資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如為社會在職人員的,其與原單位的人事關系或勞動糾紛,概由其本人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fā)現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4832108,80292150
靖江人才網網址:www.jjrc.net
靖江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