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供加分證明材料進行加分資格審查的通知
德宏州2012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考試即將進行,為確保加分工作順利進行、不重不漏,請符合以下加分條件的考試人員于筆試后10日內(nèi)提供相關加分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審核登記(報考縣市級單位的到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登記,報考州直部門的到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登記)。
請符合以下加分條件的考生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
一、德宏州五種世居少數(shù)民族(傣族、景頗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提供身份證或戶口薄。
二、德宏州農(nóng)村獨生子女,提供縣級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證明。
三、《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fā)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
聯(lián)系電話:2122111(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2131106(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150679(瑞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153100(畹町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178893(隴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180638(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161420(梁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