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廈門市蓮花中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人員若干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崗位描述:
專業(yè)技術崗位1人(物理1人)
初中物理教師崗位:承擔初中物理及實驗室等教育教學任務。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三)身體健康且能勝任崗位工作;
(四)戶籍不限;
(五)性別不限,年齡45周歲以下;
(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七)具有與應聘學科一致的高級(初級)教師資格證資格證書和符合學科要求的普通話籌等級證書。
三、招聘程序
(一)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及報名
1.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7年08月18日在思明教育網(www.smjy.net)公布。
2.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
(1)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
(3)戶口本
(4)學歷和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者,須出具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學歷證明)
(5)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有職稱人員提供)
(6)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
(7)報考承諾書(現場審核通過后填報)
3.報名時間:
2017年8月18日― 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4.報名地點:
廈門市蓮花中學教師值班室(思明區(qū)蓮花南路15號)。
聯系人:藍 萍
咨詢電話:13328312430
(二)資格初審
1.報名結束后由廈門市蓮花中學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2.初審合格的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足3:1的,可延長報名時間2個工作日。若報名人數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經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區(qū)教育系統(tǒng)非編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將按實際人數組織招聘。
3.考試通知
初審合格者,由廈門市蓮花中學通知參加招聘。
(三)考試辦法
考試主要采取片段教學和實驗操作兩種形式。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分數公布在思明教育網(www.smjy.net)上以供查詢(金磚會議期間,廈門市蓮花中學校園網暫時關閉)。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1寸證件彩照由廈門市蓮花中學組織到指定的區(qū)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廈門市蓮花中學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或用人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區(qū)教育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獲得批準后由應聘人員在區(qū)教育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下從具有資質條件的醫(yī)院名單(不含首次體檢醫(yī)院)中抽取復檢醫(yī)院。復檢只有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他醫(y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證申請體檢標準》的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計生證明(已婚),并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再次進行復核后報區(qū)教育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
4.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用人單位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綜合總分保留一年(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滿日起一年內崗位出現空缺時,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報區(qū)教育系統(tǒng)非編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從該批次該崗位綜合總分上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思明教育網(www.smjy.net)公示3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項
(一)工資及待遇:試用期滿后月工資約3000元,并按規(guī)定繳交社保。如另外承擔班主任等其他教育教學工作量,則按廈門市統(tǒng)一標準每月增加500元班主任津貼。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經區(qū)教育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齡、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7年8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如:最高年齡要求45歲是指1972年8月1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四)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上述認證須在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試資格)。
(六)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yè)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雙學歷(位)證書須為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網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廳網站www.fjedu.gov.cn/sxw_szy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guī)定經過學歷認證)。
(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yè)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yè)工作經驗”,報考人員須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經驗)。
(八)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須是國民教育學歷,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本專業(yè)學歷及以上學歷。
(九)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評審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廈門市職改辦最終認定),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yè)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十)已就業(yè)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十一)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在考試、體檢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騙組織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十二)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
(十三)應聘過程中食宿自理。
(十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和復習材料。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思明教育網(www.smjy.net)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區(qū)教育紀工委監(jiān)督下進行。監(jiān)督舉報電話:5862734。
本招聘簡章由廈門市蓮花中學負責解釋。
廈門市蓮花中學
2017年8月18日
附件:1. 《廈門市蓮花中學公開招聘非在編聘用人員報名表》
2. 《思明區(qū)公開招聘非在編聘用人員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