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根據(jù)《珠海市市直單位合同制職員管理辦法》(珠辦發(fā)[2007]7號)和《關于印發(fā)〈珠海市市管黨建指導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珠組通[2014]40號)有關規(guī)定,我委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黨建指導員?,F(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職位
招聘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輔助類三級合同制職員2名。
二、招聘條件
(一)中共正式黨員,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二)2年以上工作經(jīng)驗,有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
(三)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四)珠海戶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35周歲以下(含35歲);
(五)身體健康;
(六)年齡及工作年限計算見附件1;
(七)其它條件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方式確定人選的程序進行,擇優(yōu)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郵寄材料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及地點:
(1)現(xiàn)場報名:2017年8月14日—8月15日(9:00—12:00,14:30—17:30),珠海市香洲區(qū)人民東路2號市府大院11號樓306室,聯(lián)系人:潘媛,電話:2221003。
(2)郵寄材料報名:受理報名材料截止時間2017年8月15日17:30(以收到郵件為準),郵遞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東路2號市府大院11號樓306室,聯(lián)系人:潘媛,電話:2221003。(郵寄材料報名只收EMS郵政)
3.報名材料
(1)《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公開招聘市管專職黨建指導員報名表》,報名者須在報名表“本人確認簽名”處親筆簽名;
(2)個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照2張(其中1張貼報名表上);
(3)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工作經(jīng)歷證明(單位證明、勞動合同等)等原件、復印件;
(6)中共正式黨員證明材料(黨費證、單位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報名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并與原件相符。相關報名資料原件進入面試后查驗(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經(jīng)審核與報名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資格初審
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對通過審核者發(fā)給準考證??荚囃ㄖ谥楹J形W(wǎng)、市人力資源中心網(wǎng)、市職員服務中心網(wǎng)公布。
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員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特殊情況的,須經(jīng)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黨建指導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考試
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水平以及適應職位要求的素質與能力。
1.筆試(滿分100分)
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具體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在上述網(wǎng)站公布。
2.面試(滿分100分)
面試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計算綜合總成績
計算考生的綜合總成績[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分數(shù)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四)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黨建指導員招聘小組負責,考察內(nèi)容主要包括:是否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是否與黨中央保持一致;有無違法、違紀、失職、瀆職行為;是否符合黨建工作指導員的招聘條件。
(五)體檢
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確定體檢人員??忌C合總成績及入圍體檢名單于完成考察后3個工作日內(nèi)公布。體檢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有關醫(yī)療機構進行。
(六)確定聘用人員并辦理錄用手續(xù)
對經(jīng)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由市職員服務中心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
四、工資福利待遇
市管黨建指導員納入市直機關單位合同制職員管理,享受輔助類合同制職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培訓并考核合格后,試用期1個月,期滿獲留用時與市職員服務中心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報考材料弄虛作假的;
2.體檢不合格的;
3.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4.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nèi)報到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準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資格的,可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的總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黨建指導員招聘小組負責解釋。
咨 詢 電話:0756-2221003
投訴監(jiān)督電話:0756-2221063
中共珠海市非公有制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
2017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