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號)》、《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社事業(yè)〔2016〕4號)和《中共駐馬店市委組織部駐馬店市人事局關于印發(fā)〈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駐組發(fā)〔2006〕2號)文件精神,結合用人單位實際,平輿縣部分事業(yè)單位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4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計劃、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全縣共計劃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14名。具體招考單位、擬錄用人數(shù)及有關要求等見《平輿縣部分事業(yè)單位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聘用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5年內不得參加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
(4)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5)國家和省、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二、發(fā)布招聘信息
自2017年7月31日起通過平輿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u.gov.cn)、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pyxrsj.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請注意查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9日8:00至2017年8月11日18:00。
(二)報名程序和辦法。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應于 2017年 8月 9日8:00至2017年8月11日18:00期間,登錄平輿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u.gov.cn)、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pyxrsj.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網上報名”窗口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三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報名完成后,考生須自行用a4紙打印《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粘貼報名時所提交免冠彩色照片,同時準備同底版照片兩張,以備后續(xù)使用。
2、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及時對報名申請和上傳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在提交報名申請后2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事業(yè)單位的考生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人部發(fā)〔2005〕1號、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規(guī)定進行。體檢當天,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若出現(xiàn)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而出現(xiàn)崗位空缺時,空缺出的名額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仍需進行現(xiàn)場資格確認,遞補人員現(xiàn)場資格確認事宜按上述要求執(zhí)行。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規(guī)定,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實施。若出現(xiàn)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七、審核與聘用審批
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采取適當方式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委辦等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分配且按時到單位報到上崗,不服從分配或自愿放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三年內不得流動。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各部門要加強協(xié)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條件、標準、程序和回避制度,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堅持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方案由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1.2017年平輿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擬聘用崗位表
2.2017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專業(yè)類別(報市局)
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代 章)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