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公告
來源:潮州市楓溪區(qū)管理委員會 閱讀:1473 次 日期:2017-07-24 16: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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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本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6名,從事案件審理輔助性工作和綜合輔助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為合同制書記員,具體職位信息詳見本公告附件1《2017年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

3、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

4、本科學歷、招聘職位的專業(yè)要求(詳見本公告附件1《2017年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職位表》);

5、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2年8月2日之后出生);

6、身體健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包含文字錄入速度達到60字/分鐘,準確率90%以上的技能);

8、熟練聽、說潮汕話,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和文字綜合能力;

上述第7項在面試時考核。

除以上條件外,招聘職位要求特殊條件的,應當同時符合該特殊條件,具體詳見本公告附件1《2017年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職位表》。

應聘人員應當在報名結束前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國有單位在職人員應聘應當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現役軍人、公務員;

5、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的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其他不宜擔任合同制書記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在指定報名時間內下載本公告附件2《2017年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報名表》,按要求填寫并在貼照片處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以本人姓名為文件名(填寫好的報名表作為郵件附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fxft2973962@126.com,收到郵件自動回復即視為報名成功。

(2)報名時間:2017年8月3日至4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以郵件發(fā)出時間為準,不在此時間內報名的無效。

(3)注意事項:每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職位報名;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應當一致。

2、資格審查

(1)審查方式:現場審查,完成報名人員在指定審查時間內到潮州市楓溪區(qū)新風路中段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辦公樓一樓接受資格審查。

(2)審查時間:2017年8月8日至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相關要求:接受資格審查的人員應當現場提供本人①有效身份證、②戶口本、③學歷證書、④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在職人員應聘的應當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現場退還);上交填寫好的《2017年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報名表》(雙面打印,在“報名人員承諾”一欄簽名)一式兩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張(與報名表照片同版)。

(4)注意事項:資格審查時應當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發(fā)放準考證

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的,發(fā)給準考證。準考證作為參加考試(即筆試和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的憑證,遺失不補。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在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網(網址http://www.czfxcourt.gov.cn,下同)公布。

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網公布成績。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劃定最低入圍分數線,低于最低入圍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對象在筆試入圍人員范圍內,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確定排名順序),按不同招聘職位的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入圍人數無法滿足1:3比例的,按筆試入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問題處理與解決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態(tài)以及適應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方面。

面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在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網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劃定60分為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順序,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網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1、確定體檢對象

在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范圍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不同招聘職位的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集中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人員應當按時參加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對象自負體檢相關費用。

體檢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在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網公布。

3、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就其遵紀守法、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社會關系等方面進行考察。

(四)公示與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列為擬聘用人員,在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網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3個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對崗位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遞補聘用

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體檢對象放棄、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對象放棄聘用的情形,在相同職位的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范圍內,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人員。

本次招聘考試總成績保留1年,自成績公布之日起計算。在成績保留期內,出現合同制書記員崗位人員空缺的,可在相同職位的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范圍內,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人員,但可遞補的人員放棄、本次招聘體檢不合格或者體檢對象放棄、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對象放棄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予遞補。

四、其他事項

1、參加考試(即筆試和面試)時應當帶齊本院發(fā)放的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參加考試。

2、因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有關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應聘人員負責。

五、薪酬福利

合同制書記員的工作福利待遇實行年薪制,年薪每人每年3.5萬元(含“五險一金”個人應繳納部分)。不提供住宿。

本公告在潮州市楓溪區(qū)管理委員會公眾網(網址http://www.fengxi.gov.cn,下同))、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網發(fā)布,由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聯系單位: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人事監(jiān)察辦公室

聯系電話:0768-2973965、2973949

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2017年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職位表

附件2:2017年潮州市楓溪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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