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勵2017年錄取的品學兼優(yōu)的新生,復旦大學專門設立了新生獎學金。
一、設獎等級及金額
特等獎:50000元
一等獎:20000元
二等獎:10000元
優(yōu)秀獎:5000元
二、評獎資格
(一)凡符合以下評獎資格的申請者,經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可授予復旦大學新生獎學金特等獎:
1. 當年高考投檔成績(不含體育特長類加分)位列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史類第1至5名、理工類第1至10名;
2. 對于實施高考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當年高考投檔成績(不含體育特長類加分)位列全省(直轄市)第1至15名。
(二)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評獎資格的申請者,經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可授予復旦大學新生獎學金一等獎:
1. 當年高考投檔成績(不含體育特長類加分)位列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考入復旦大學生源前列,經招生辦公室確認后發(fā)放;
2. 高中階段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三)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評獎資格的申請者,經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可授予復旦大學新生獎學金二等獎:
1. 參加復旦大學2017年“望道計劃”體驗營、 “博雅杯”人文學科體驗營,入圍面試且最終排名位列前10%;
2. 高中階段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中獲得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四)凡符合以下評獎資格的申請者,經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可授予復旦大學新生獎學金優(yōu)秀獎:參加復旦大學2017年“望道計劃”體驗營、 “博雅杯”人文學科體驗營,入圍面試且最終排名位列前20%。
三、實施辦法
(一)復旦大學新生獎學金的評定對象為當年度被復旦大學錄取且最終來校報到的本科新生,不包括各類預科升本科、內地班及港澳臺僑學生。
(二)評獎資格第1條所要求的排名為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所有生源排名,并非考入復旦大學生源排名。
(三)凡符合評獎資格第2條第1項、第3條第1項、第4條的新生不需提交申請,將由招生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統(tǒng)一評定;符合其他評獎資格的新生入學后由本人向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
(四)申請者須填寫《新生獎學金申請表》并附上有關證書的復印件或證明材料的原件,交由招生辦公室審核;符合多項申請資格者,獎項不可兼得,取最高獎項。
(五)招生辦公室將審核后的名單和材料交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獲獎學生名單及獲獎等級并予以公布。
(六)學生工作部根據評審結果,向獲獎新生頒發(fā)獎學金。
(七)本實施辦法的解釋權屬復旦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
復旦大學
2017 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