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6月21日9:00至6月23日17:00。請各位報名人員合理安排時間,避免擁堵。
二、資格復審地點:嵐山區(qū)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嵐山區(qū)明珠路北首)。注意從一樓大廳南門上,二樓大廳北門下。
三、復審材料排列順序
1.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
2.身份證復印件
3.往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或報到證復印件(蓋檔案管理章)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
留學回國人員:畢業(yè)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材料和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4.在職人員:同意報考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可在考察時提供)
5.本人不能到現場復審的,提供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
6.其他證件
上述材料中證件類材料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留存?zhèn)洳椤?/p>
四、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通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于2017年6月28日14:00—6月30日18:00登錄報名網址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