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務員法》、《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本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體檢人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按職位招錄人數(shù)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具體名單及時間安排見附件1。如發(fā)現(xiàn)體檢、考察對象存在不符合相關條件、弄虛作假或不適宜錄用公務員的情況,可來信來電反映。(電話:0660-3366553、3812068,電子郵箱:swgwyk@126.com、sw_lytp@sina.com,通信地址:中共汕尾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二、體檢集合地點
安排于6月16日、17日、19日分別在汕尾市技工學校公務員面試基地(汕尾市城區(qū)海汕公路汕尾粵運汽車總站斜對面)4樓集合,集中抽簽確定體檢醫(yī)院,然后一同前往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三、體檢要求
1.報到。體檢對象應于體檢當天上午7︰15前攜帶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體檢費(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體檢人選480 元/人,報考其他職位體檢人選450 元/人)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到集合地點報到,集體前往醫(yī)院體檢。不按時報到或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體檢資格。
2.體檢過程中,考生應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抽簽順序進行,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體檢完畢,經(jīng)醫(y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考生方可離開體檢醫(yī)院。
3.擬錄用公務員職位體檢適用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其中,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4.考生對視力、聽力、血壓、心率等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這些項目不再安排復檢?!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保持電話聯(lián)絡暢通,以便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聯(lián)系。請考生預足時間,帶齊證件,確保準時抵達體檢集合地點。
中共汕尾市委組織部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