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7年泉州市直有關學校招聘編外合同教師通告》要求,制定本面試工作方案。
一、面試的崗位
崗位代碼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shù) | 面試時間 | 面試方式 |
02 | 福建省泉州華僑職業(yè)中專學校 | 體育教師 | 1 | 6月11日上午 | 片段教學+提問+崗位技能測試 |
03 | 汽車維修教師 | 1 | 6月11日上午 | 片段教學+提問+崗位技能測試 |
二、面試的組織
面試工作由泉州市教育局牽頭組織,招聘編外合同教師工作監(jiān)察小組監(jiān)督,招聘編外合同教師面試委托有關學校組織實施。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派監(jiān)察和巡視人員到場,對面試過程實施監(jiān)察和巡視。
三、面試的地點、時間
面試考核地點在學校內部,報到時間2017年6月11日上午7:30。
注意事項:應聘對象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于2017年6月11日上午7:30到學校教學樓401報到,7:45大門關閉,遲到超過15分鐘或未報到者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不得攜帶規(guī)定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進入候考室及面試室。
四、面試的方式
面試以片段教學、口答評委提問或崗位技能考試為主要形式。
應考對象當場撰寫片段教學稿(材料當場抽簽確定)并按抽簽號依次進行面試,面試開始只介紹自己的簽號,然后進行片段教學。片段教學后,評委根據(jù)片段教學情況和測試項目內容提出面試問題,考生答辯。主要考察應考對象在備課的基礎上,口頭表達對某節(jié)課的教學設想及理論依據(jù)、對專業(yè)的基本知識的掌握情況、對應聘職位的認識等。崗位技能測試的形式和要求由學校確定并事先告知應考對象,主要考核對所應聘職位的專業(yè)基本知識和基本能力的掌握情況。
五、面試的程序
1、應考對象報到,考試工作人員查驗兩證并發(fā)放考試用品;
2、應考對象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開始只介紹自己的簽號;
3、應考對象用60分鐘撰寫片段教學教案,具體材料現(xiàn)場抽簽確定;
4、應考對象按抽簽號依次進行15分鐘片段教學,面試考官根據(jù)片段教學情況和測試項目內容提出面試問題,由考生答辯,時間不超過5分鐘,主要考察應考對象在備課的基礎上,口頭表達對某節(jié)課的教學設想及理論依據(jù)、對專業(yè)知識的掌握情況、臨場應變能力。
5、面試考官提出綜合考核問題,由考生答辯,主要考察應考對象對職業(yè)教育的認識、對崗位目標責任的認識和對個人未來發(fā)展目標的展望等。
6、崗位技能測試,主要考核應考者對崗位技能的掌握情況和基本能力。
六、面試成績的確定
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依據(jù)考生在面試中的全部行為表現(xiàn)和各項面試要素的評分標準,評委現(xiàn)場獨立評定,由考務人員匯總。
面試評分采取百分制及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shù)的方法確定報考者在該面試的分數(shù)。
在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該考生的面試得分,因場地限制需轉場進行崗位技能測試的學科,需在考生完成片段教學、提問問題后和考生完成崗位技能測試后各當場公布一次得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試總分按百分制計算:片段教學占40%、提問問題占30%、崗位技能測試占30%。
七、其他事項
1、考生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準時到面試地點報到,遲到超過15分鐘或未報到者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考生報到時需提供筆試準考證、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