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事招公告核﹝2017﹞24號
為更好選拔優(yōu)秀人才,優(yōu)化人員結構,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fā)〔2011〕83號)要求,經南京市浦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南京市浦口區(qū)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事業(yè)編制內高層次人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njhrss.gov.cn)、南京市浦口區(qū)教育局網(http://www.pukou.gov.cn/zjpk/zfzcbm/jyj/)、各招聘單位網站等發(fā)布,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數(shù)量等詳見《南京市浦口區(qū)教育局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5、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且取得設區(qū)市及以上名師、學科教學帶頭人或優(yōu)秀青年教師等榮譽稱號之一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省特級教師或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學習形式不受全日制限制,年齡可適當再放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的。
3、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12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與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網上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以掃描件或照片的形式發(fā)送至電子郵箱874013588@qq.com,初審通過后于綜合考評前現(xiàn)場審核原件材料。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3、提交材料:
(1)《南京市浦口區(qū)教育局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
(2)制作2-3分鐘的視頻材料,主要內容:介紹自己基本情況、取得主要成績、論文發(fā)表等情況;
(3)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任職證明、教育教學方面的榮譽證書及能夠證明自己在教育教學方面所取得成績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評、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現(xiàn)場報名人員,當場進行資格審查并告知結果,審查通過者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
網上報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務必于綜合考評當天提交網上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凡原件材料與網上報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并不得參加綜合考評。
網上報名初審結果,綜合考評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將電話通知相關人員,請保持通訊暢通。
(三)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南京市浦口區(qū)教育局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按照批準備案后的考評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綜合考評內容主要包括崗位必須的專業(yè)知識水平、政治思想品質、業(yè)務能力、科研能力、學術成果、個人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
綜合考評采用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次2個工作日以內在南京市浦口區(qū)教育局網發(fā)布。
(四)體檢、考察
浦口區(qū)教育局在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根據(j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綜合考評成績相同的,采用加試的辦法,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人員,由浦口區(qū)教育局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及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jù)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浦口區(qū)教育局網、各招聘單位網站等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咨詢監(jiān)督
(一)咨詢電話
南京市浦口區(qū)教育局人事科:025-58189192,025-58530879
(二)監(jiān)督電話
南京市浦口區(qū)教育局監(jiān)察室:025-58886604
南京市浦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5-58883228
南京市浦口區(qū)教育局
2017年5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