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桓仁滿族自治縣高中階段學校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根據(jù)省委組織部、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fā)【2007】1號)及《本溪市規(guī)范人員編制管理規(guī)范招錄(聘)工作的意見》(本委辦發(fā)【2013】38號)的規(guī)定,桓仁滿族自治縣擬計劃面向2017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2名教師(地理、化學教師各1名),編制性質為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并擬于5月9日進入遼寧師范大學開展招聘。
其招聘具體方案如下:
一、原則
1.招聘過程公正、公開的原則。
2.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
3.按崗位、計劃和方案招聘原則。
4.政府部門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與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5.堅持德才兼?zhèn)涞恼衅冈瓌t。
二、職責分工
1.縣編辦負責編制的審核、備案工作;
2.縣人社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審批、備案及監(jiān)督工作。
3.縣教育局負責招聘工作的溝通協(xié)調、指導,組織實施。
4.縣教育局和招聘學校負責招聘計劃申報、招聘工作過程組織、招聘后人員管理和使用,并接受招聘過程的監(jiān)督管理。
三、招聘范圍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yè),持有對應崗位教師資格證(博士生報考不受教師資格證限制),自愿履行人民教師的義務。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2017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本科需是師范類專業(yè))。
6.2017年畢業(yè)生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報到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并能夠按期到桓仁滿族自治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到。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均不在招聘范圍內。
8.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具體職位要求詳見《2017年桓仁滿族自治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四、招聘程序
縣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學校組成教師招聘工作組,到確定的高校現(xiàn)場招聘。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5月9日9:00-11:00
報名地點:遼寧師范大學
聯(lián)系人:陳會敏
聯(lián)系電話: 024-48825966 15174044577
報名辦法: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必須持學生證、學業(yè)成績表(教務處出具)、身份證、二寸彩色免冠照片(6張)報名,同時提交復印件。研究生畢業(yè)須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打印)、同時填寫報名表,接受資格審查。報名者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建立考生誠信承諾制度??忌鶕?jù)《招聘公告》認真填寫報名表,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報考人員需對所報職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核實,確認本人符合該職位的報考資格條件。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面試及聘用資格。
考生在招聘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寫的通訊號碼暢通,因所留通訊號碼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筆試(任教學科以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能力測試)
每個崗位的開考比例最低為1:2,有研究生報考的崗位,報考的研究生數(shù)量計入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或調整招聘計劃。
筆試考試內容為擬聘學科知識,滿分100分。
考生憑準考證在指定地點參加筆試(考點設在各高校校內),未按規(guī)定時間入場,視為取消考試資格。筆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jù)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筆試命題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縣人社局監(jiān)督指導。
應屆畢業(yè)研究生筆試免試,直接進入面試。
對于只有研究生報考的崗位,需二名以上報考方可進行面試。
(三)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對于只有本科報考的崗位,縣人社局、教育局在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2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xiàn)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對于有本科報考又有研究生報考的崗位,根據(jù)研究生報考數(shù)量,確定進入面試的本科生數(shù)量。
對于只有研究生報考的崗位,需二名以上報考方可進行面試。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和弄虛作假者,隨時發(fā)現(xiàn)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報崗位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不能被聘用。
面試命題和面試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人社局監(jiān)督指導。
考點設在遼寧師范大學校內。
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結束后,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面試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四)體檢和考核
根據(jù)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儾⒘姓?,根據(jù)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擬聘人員如體檢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疾靸热葜饕撬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己斯ぷ饔烧衅笇W校組織實施,縣教育局負責監(jiān)督、指導。重點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核報考資格。
體檢和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本溪教育網(wǎng)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yè)單位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教師必須在桓仁滿族自治縣工作三年以上。
五、紀律監(jiān)督
為確保赴高校招聘教師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教育局對這項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對在新教師招聘工作中營私舞弊者,將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違紀考生將向所在單位(院校)通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48837597
六、本方案由桓仁滿族自治縣人社局、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