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我司誠聘巡防員共5名,派遣至珠海市公安局金灣分局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服從組織分配;
4.具備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人員,曾因違紀違法等原因被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資格條件及崗位描述
崗位 | 人數(shù) | 崗位職責 | 條件 |
巡防員 | 5 | 協(xié)助公安機關開展執(zhí)法、執(zhí)勤事務的輔助性工作。 | (1)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男性。 (2)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3)具有一定的文字表達、公文寫作能力。 |
二、待遇:
每月基本工資3200元及績效工資(根據(jù)工作表現(xiàn)分三檔),享有五險一金、節(jié)日補貼、年終考核獎勵和商業(yè)保險等福利。
三、工作地點:金灣區(qū)。
四、應聘流程:
(一)報名
1、應聘材料:《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以word文檔格式提交),以及學歷、學位和身份證等材料的掃描文件。
2、投遞要求:壓縮包格式,名稱:應聘的崗位-姓名(注意:簡歷文件格式不符者,欠缺相關證明材料者,投遞簡歷將自動被剔除,請留意)。
3、接收郵箱:nfwb@zh-hr.com(請在Email的主題中注明應聘職位,標題格式為“應聘的崗位-姓名”),如“應聘巡防員張三”。
4、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5月3日17:00時(條件不符合者請勿投簡歷)。
(二)初選與面試
我司將根據(jù)崗位條件和個人經歷、技能等綜合條件進行初選,以電話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將提前通知,請保持通信暢通。
(三)體檢
面試通過,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相關事項,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和短信方式通知。
(四)錄用
應聘人員經考核錄用后,與珠海市南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珠海市公安局金灣分局工作,接受珠海市公安局金灣分局的統(tǒng)一培訓和統(tǒng)一管理。
備注:該招聘廣告因故延期至5月3號,原已投遞的簡歷依然有效!
珠海市南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