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充實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經縣政府研究,報市有關單位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92名。依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及省、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成立2017年嵩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縣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及辦法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毓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職位
1、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4名。其中縣直委局所屬事業(yè)單位37名,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17名。
2、招聘教師職位38名。其中高中教師28名,小學教師10名。
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本方案后附的《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和《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2)。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應具備的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無任何違法亂紀行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質高,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3、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30周歲以下指1987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服從組織分配;
5、身體健康,能勝任擬報考職位;
6、具備擬錄用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職位條件詳見附件1《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教師職位應具備的條件:
1、年齡要求:
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30周歲以下指1987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放寬到35周歲,35周歲以下指1982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
高中教師職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tǒng)招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職業(yè)高中教師職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tǒng)招本科及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職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tǒng)招??萍耙陨蠈W歷;
3、教師資格要求:
具備與報考職位層次、專業(yè)相應的教師資格(具有高學段教師資格的,可報考同專業(yè)低學段)。其中報考局屬職業(yè)高中旅游服務與管理、機器人應用與維護專業(yè)職位的,暫不限教師資格證,但必須在聘用后三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4、其他要求: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無任何違法亂紀行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質高,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3)服從組織分配;
(4)身體健康,能勝任擬報考職位;
5、具備擬錄用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職位條件詳見《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5、現(xiàn)役軍人;
6、其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為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采取考生個人網上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繳費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網上提交信息時間: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4日17:30。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17:30。
3、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提交信息截止時間(5月4日17:30)之前,未進行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提交信息截止時間(5月4日17:30)之后,所有報考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4、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按規(guī)定每人每科交納考務費30元。網上繳費可使用銀聯(lián)在線支付系統(tǒng)支持的銀行卡或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銀行卡。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報名網址為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qū):(http://www.lyhero.com/exam)。
6、打印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在2017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4:30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7、具體網上報名操作方法到報名網站查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的,報名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不再補報。
8、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計劃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考該職位人員現(xiàn)場寫出書面申請后經同意可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不符合條件或不愿意改報的,退還所交費用。
(二)確定加分對象
1、加分條件:
(1)根據(jù)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符合本次招聘職位條件的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政策:
?參加2008、2009年洛陽市大學生村干部招錄計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縣農村連續(xù)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且未進入公務員、事業(yè)編制的離任大學生村干部;
②在洛陽市嵩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③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學生)。
(2)根據(jù)洛發(fā)〔2016〕16號文件規(guī)定,從洛陽市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的,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優(yōu)惠政策,服役期間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2分。另加分項目只計一次,不累計。
2、提交材料:
申請享受加分的考生,應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載并填寫《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3)一式兩份;
(2)筆試準考證;
(3)“大學生村干部”(參加2008、2009年洛陽市大學生村干部招錄計劃)提交嵩縣縣委組織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縣農村連續(xù)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且未進入公務員、事業(yè)編制的證明(附件4);“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交《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志愿者提交共青團河南省轄市委、縣(市、區(qū))委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附件5)及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從洛陽市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陽市大學畢業(yè)生退役士兵享受事業(yè)單位招聘優(yōu)惠條件認定表》(附件6)。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提交時間: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點: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股(縣政府一樓113室)
以上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享受加分并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相應資格。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名單,將在嵩縣人才網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享受加分待遇。對于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筆試(滿分100分)
1、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作弊者,卷面成績視為零分。
2、報考教師職位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教育理論知識主要包括:教師職業(yè)道德與個人修養(yǎng)、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常規(guī)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等;專業(yè)知識指專業(yè)基礎文化知識,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兩類。報考語文、英語、政治、歷史、地理、旅游服務與管理的考生,專業(yè)知識考文科綜合;報考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應用、機器人應用與維護的考生,專業(yè)知識考理科綜合;報考體育、音樂的考生,本人在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中自選一類進行考試(考試成績按報考職位排名,即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不論選擇考文科綜合或是理科綜合,統(tǒng)一進行排名)。筆試作弊者,卷面成績視為零分。
3、筆試日期:2017年 5月14日,考點設置在洛陽市區(qū),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忌鷧⒓庸P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4、筆試成績計算:
(1)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成績+加分
(2)報考教師職位:
筆試成績=教育理論知識卷面成績×50%+專業(yè)知識卷面成績×50%+加分
5、筆試成績將于嵩縣人才網進行公布。
(四)面試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
根據(jù)各職位聘用計劃數(shù),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采取適當方式予以公布。筆試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資格復審范圍。
2、資格復審辦法
采取現(xiàn)場復審并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屆時考生填寫《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7)或《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8)一式2份,并提交相關材料(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式2份,附表后)。
3、資格復審應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
(1)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2)畢業(yè)證(國外高校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就業(yè)報到證(擇業(yè)期內無就業(yè)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加蓋公章且未使用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全套));
(4)學歷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招聘職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
(6)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嵩縣公辦中小學校在編教師和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4、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登陸嵩縣人才網查看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面試(滿分100分)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通知為準。
1、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面試辦法:
(1)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擬任職位的匹配性、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wěn)定性等。
(3)面試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2、報考教師職位面試辦法:
(1)面試采取試講的辦法進行;
(2)試講內容采取從我縣現(xiàn)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確定??忌鷤湔n15分鐘后,講一節(jié)與申報專業(yè)相一致的微型課(15分鐘以內)。
3、其他要求
(1)考生面試結束后評委進行現(xiàn)場打分(采取體操評分辦法:在每位評委打分的基礎上,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計算出成績(4舍5入,保留2位小數(shù)),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聘用。
(六)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成績高低、學歷層次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和擬聘用人選。
總成績將在嵩縣人才網予以公布,請屆時登陸查看。
(七)體檢
根據(jù)考生總成績,按擬聘用計劃1:1.5的比例(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等規(guī)定進行。
報考教師崗位的,除上述文件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及項目外,還應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的通知》(豫教資辦[2010]8號)規(guī)定的內容執(zhí)行。
體檢相關事宜將通過嵩縣人才網進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屆時登陸查看。
(八)考察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根據(jù)總成績,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員。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洛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有關規(guī)定和辦法,對進入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同時進行資格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職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九)聘用
考察和資格復查合格者,按招聘職位計劃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即確定為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實行崗位管理。
新聘用人員在聘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5日內報到,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應在所聘單位服務滿5年后方可流動。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錄,嚴格按報考職位聘用,不允許跨職位調劑聘用。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縣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項,由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或補充。
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379-66312028(嵩縣人社局)
0379-66329518(嵩縣人社局)
0379-66317782(教師職位咨詢電話)
嵩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4月24日
附:
3、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4、河南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證明
5、河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
6、洛陽市大學畢業(yè)生退役士兵享受事業(yè)單位招聘優(yōu)惠條件認定表
7、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
8、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