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我校將繼續(xù)開展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簡稱高校專項計劃)?,F(xiàn)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學生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符合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申請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份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的農村;申請人須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shù)馗咧羞B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勤奮好學、成績達到年級前3%的優(yōu)秀學生。
二、招生計劃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160人,招生專業(yè)為計算機類、海洋工程類、土木類、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生物醫(yī)學工程類、預防醫(yī)學、藥學。我校將根據(jù)各省份入圍資格學生人數(shù),確定具體的分省分專業(yè)招生來源計劃,并通過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yè)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三、招生程序
1.報名
學生由本人根據(jù)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報名信息,打印申請表。此表需由申請人簽字、所在中學審核蓋章,并附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高中階段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材料(思想品德、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社會實踐)等相關證明(要求規(guī)格均為A4幅面紙張)材料一并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
報名時間為4月20日至30日。所有報名材料通過報名系統(tǒng)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中學須在校內公示經審核同意報考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學生名單。
2.考核入圍
5月15日前,有關省份負責完成考生資格初審。在有關省份完成考生資格初審的基礎上,學校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考生入圍資格。入圍資格名單將于6月22日前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3.錄取政策
所有入選考生,須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tǒng)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志愿。
所有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第一批院校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學校即可根據(jù)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計劃按照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并根據(jù)我校招生章程的規(guī)定安排專業(yè)。
四、工作機制
1.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學生工作處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學校監(jiān)察處全程監(jiān)督,確保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2.我校建立有“獎、貸、助、補、減”五位一體的完善的獎勵、助學體制,即獎學金、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五項制度。我校鄭重承諾:絕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3.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對于以虛報、隱瞞或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予以清退。
五、聯(lián)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qū)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4
咨詢電話:027-87542228 87559946
傳 真:027-87557014
紀檢監(jiān)察:027-87557541
招生網址:http://zsb.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