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由省統(tǒng)一命題。筆試卷面滿分為150分。
筆試內容:
《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管理類崗位)
《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通用類專業(yè)技術崗位)
筆試時間:2017年4月15日 9:00-11:30。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考試范圍參照《江蘇省2017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統(tǒng)一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照省標準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州人事考試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專業(yè)科目加試:
部分需要進行專業(yè)加試的特殊崗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6:1的比例確定專業(yè)科目加試人員(同分跟進),達不到6:1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需要進行專業(yè)加試的崗位詳見《崗位表》。專業(yè)加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考生成績在面試前由指定網站向考生公布。
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加試結束后,無專業(yè)科目加試的崗位根據折算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有專業(yè)科目加試的崗位根據折算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科目加試成績占40%計算合成成績,并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市組織人社部門在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委培生、定向生、聯辦生還須提供委培或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相關材料;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資格復審時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3.面試組織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無專業(yè)科目加試的崗位按照折算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有專業(yè)加試要求的崗位,按折算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加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