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進入曹縣事業(yè)單位面試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答: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yè);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2月13日之前取得),并在學信網打印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資格證書、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面試人選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小組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公開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大學生退役士兵除根據崗位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退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