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2月6日公告的《汕頭市體育局屬下事業(yè)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現將現場報名需提交的材料及有關注意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現場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一)《汕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并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三)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教練員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在報名表中詳細不間斷地記述相關工作經歷,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材料。
(六)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張。
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在報名表中詳細不間斷地記述相關工作經歷,并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2月22日;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需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編人員需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在企業(yè)或其他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的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或社保證明。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
(二)每位應聘者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三)2014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2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qū),下同)擔任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報名時需提供省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
應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
汕頭市體育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