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廣東星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引進高層次人才,充實人員隊伍,提高人員素質,星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中心現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1名。
一、單位基本情況
星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中心成立于2013年,是星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局下屬的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是廣東星湖國家濕地公園的日常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廣東星湖國家濕地公園的濕地保護、管理和開發(fā)利用,科研監(jiān)測、科普宣教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 | 崗位簡介 | 招聘對象 | 招聘人數 | 招聘專業(yè) | 學歷 要求 | 學位 要求 | 其他條件 | 備注 |
專業(yè)技術崗位 | 從事星湖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等工作。 | 應、往屆畢業(yè)生,社會人員 | 1人 | 不限 | 研究生 | 碩士或以上 | 熱愛濕地保護事業(yè),語言表達和文字寫作能力強 | 聘用后在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3年。 |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中國公民;具備高級以上職稱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4、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見習期未滿、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請報名人員于2017年1月15日(以發(fā)出郵件日期為準)前將報名材料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到郵箱:gdxhsd@163.com,郵件主題:肇慶星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中心招聘報名加姓名。我單位對個人資料一律予以保密。報名后請通過電話進行確認,聯系人:周小姐,聯系電話:0758-2708268。
2、報名要求提供材料:《肇慶星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中心招聘人員報名表》、《自我情況介紹表》,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書、近期證件彩照,個人能力和業(yè)績成果等。
(二)招錄方式:
1、在報名同時提交一篇以“濕地與環(huán)境保護”為主題的文章(具體要求詳見附件3)。
2、星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局組織評委組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和文章確定面試資格人選。面試資格人選按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5比例確定,名單在星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局官方網站(http://www.zqxh.gov.cn/)上發(fā)布。3、評委組對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以答辯方式進行,內容主要是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關系處理能力、解決問題能力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等。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由星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局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和公示
依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1名體檢、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體檢、考察合格后,擬錄取人員名單在星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局官方網站公示7天。
體檢、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以及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能錄取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聘用人選,由星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局研究,報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
六、錄用
公示期滿,無發(fā)現問題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并根據錄用人員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聘用到相應的專業(yè)技術崗位。
七、其他事項
招聘公告在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gdzq.hrss.gov.cn/)發(fā)布,擬聘用人員公示及其他事項在星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局官方網站(http://www.zqxh.gov.cn/)發(fā)布。
八、本公告由肇慶星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局負責解釋。
肇慶星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