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通過的考生請在2016年12月18日上午9:30到天津市第一中學a101教室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提前準備好資格復審的相關資料。
資格復審須提供如下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
(2)本人戶口頁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2017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所在學校(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成績單、畢業(yè)生推薦表和未派遣證明);
(4)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6)崗位招聘條件所明確的其它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7)在編教師須提供所在學校以及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如瞞報,一經查實不予錄用,并按違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