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fā)<如東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東辦發(fā)[2013]7號)文件相關規(guī)定,經研究,縣統(tǒng)計局普查中心公開選調2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本縣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不含縣統(tǒng)一引進的高學歷人才)。
二、選調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3年(含)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且在現所在事業(yè)單位工作2年以上(以上時間計算至2016年12月);教育系統(tǒng)各類教師參加公開選調,必須符合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如東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試行)》(東辦發(fā)〔2013〕7號)相關規(guī)定,并經所在單位和教育主管部門同意;
2、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含見習期、試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原工勤崗位人員必須同時符合轉崗聘用相關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崗位和專業(yè)
詳見附件《如東縣統(tǒng)計局普查中心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報名地點: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東縣掘港鎮(zhèn)泰山路16號)920會議室。
報名人員可到現場領取或登陸如東人才網、如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須提交《報名登記表》原件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除《報名登記表》、照片外,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本次選調筆試開考比例為2:1,報名結束后,如果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選調計劃,直至取消。
(二)資格審查
按照選調崗位的選調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發(fā)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12月22日,地點:縣人社局912室)。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百分制計分。筆試合格分為50分(含)以上??荚嚥恢付ù缶V和教材。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詳見附件《如東縣統(tǒng)計局普查中心2016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由縣人社局組織。
(四)面試
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出現同分,同時進入面試)。面試百分制計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由縣統(tǒng)計局組織。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選調崗位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成績高者)。
(五)組織考察
縣統(tǒng)計局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疾烨翱h統(tǒng)計局需書面征求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意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同意人員調出的,或考察對象自愿放棄的,可在同崗位的報考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考察人選(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成績高者)。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縣人社局對縣統(tǒng)計局提出的擬調初步人選進行研究,確定選調擬定人員。選調擬定人員公示7天無異議后,辦理調動、聘用等相關手續(xù)。
五、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4197352
六、監(jiān)督舉報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3-82939502(中共如東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工作室)
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