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方式
根據申報材料,通知已通過簡歷篩選和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行筆試(對應聘展覽講解崗位的人員,還需對其講解能力、形象、專業(yè)與崗位的匹配度進行評估計分)。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分數由高到低,按1:3至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組織經過筆試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對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及綜合素質進行測試。采用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擇優(yōu)錄取。面試提問以主考官為主,其他考官可做補充性提問。未進入筆、面試者不另發(fā)通知。
面試人員須遞交所有證書的原件。報考人員應對報名的個人信息材料等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實,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