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赤峰市松山區(qū)人民法院招錄輔助人員報名面試內容
進入面試人員需先進行資格復審,后進行計算機速錄測試。測試時間5分鐘,測試結果計入總成績30%(詳情見附件2)。
1、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攜帶本人《報名登記表》、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裝訂各兩份)等相關證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裝訂各兩份),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收取面試考務費100元。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計算機速錄測試和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范圍:按照每個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對同一崗位因末位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審查合格后,統(tǒng)一組織考生進行計算機速錄測試。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弄虛作假,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報名費、筆試考務費概不退還。
4、對資格復審及計算機速錄測試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加計算機速錄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5、面試工作由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并組織實施。
6、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地點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