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鹽城市射陽縣教育局下屬部分學校赴長沙招聘教師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射陽縣教育局下屬部分學校赴長沙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6)本次招聘沒有戶籍要求,全部進編;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