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法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
來源:廈門大學 閱讀:1792 次 日期:2016-11-28 1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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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和廈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精神,制定本選拔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廈門大學法學院2017年普通招生指標計劃及各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碩博連讀生和直博生,根據《廈門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工作辦法》、《廈門大學法學院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細則》、《廈門大學法學院直博生選拔細則》及招生辦、研究生院的相關通知進行。

一、 報考條件:

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全日制(雙證)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具備良好的外語水平。英語能力優(yōu)秀,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具備合格證書或考試成績達425分及以上);或與同等英語水平相當的外語成績證明。

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書面推薦意見。

身心健康。

二、報考及錄取類別

考生的報考類別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種。錄取類別與報考類別一致,報名后無法更改。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

1.全日制非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考生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畢業(yè)后雙向選擇,自主擇業(yè)。

2.全日制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此類別中的在職考生錄取后可將人事檔案、戶口、工資關系等留在原工作單位,畢業(yè)后仍回原單位工作;此類別中的非在職考生要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畢業(yè)后按考生錄取前已簽定的協(xié)議書內容到指定單位就業(yè)。

3.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博士研究生:我校僅有“教育博士專業(yè)學位計劃”招收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博士研究生。

我校只有教育部單列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qū)高校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計劃”、“定向新疆高校培養(yǎng)博士學歷師資計劃”和面向已與我校簽訂產、學、研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并經過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其它普通計劃均不招收定向就業(yè)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業(yè)考生。其它普通計劃在職考生如被我校錄取,須辭去原單位工作,并提交辭職證明,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畢業(yè)后雙向選擇,自主擇業(yè)。

三、 報名材料要求:

報名分兩個步驟進行:第一,網上報名及網上支付報考費;第二,向報考院系寄(送)相關報名材料。以上兩個步驟缺一不可。

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時間:2016 年 12 月 1 日- 12月 31 日。報名網址: http://kszx.xmu.edu.cn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具體的報名要求、流程和繳費事項屆時請查閱我??荚囍行木W頁的相關通知。

報名之后,須于2017年1月1日之前(郵戳為準)向報考院系寄送的報考材料包括:

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廈門大學2017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須在報名登記表末頁“本人自述”欄落款處親筆簽名確認。其它普通計劃在職考生(請參見廈門大學2017年博士招生簡章第五條“錄取類別”)須簽字承諾:若被我校錄取,即辭去原單位工作,并提交辭職證明,將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

身份證復印件;

碩士學位證書及碩士畢業(yè)證書復印件(若無碩士畢業(yè)證書者可免交碩士畢業(yè)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碩士生只須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在境外取得碩士學位和學歷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的復印件(最遲須在復試或考核前提交);

本科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若無學士學位證書者可免交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如果以大專的身份考上碩士研究生者,提交大專畢業(yè)證書即可);

加蓋本校研究生院(處)培養(yǎng)辦或本人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

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

兩名與所報學科專業(yè)領域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的推薦書;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yè)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科研成果一覽表(列出代表性學術成果),提供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碩士學位論文或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含評議書、應屆碩士畢業(yè)生碩士論文開題報告等)、其它科研成果和獲獎證書等資料的復印件。

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科學研究計劃書,不少于3000字,格式自定,要求有文獻綜述和參考文獻目錄。

注:1. 以上7-10項須按照我院規(guī)定格式填報。

2.考生務必保證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含復試、考核)和錄取資格。

四、申請材料的審核和初審選拔

法學院收到考生的申請材料后,學院研究生招生秘書負責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初審,將符合要求的材料遞交學院專家導師組審核。專家導師組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所體現的專業(yè)基礎、學術背景、科研經歷及成果、專家推薦情況、外語水平、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計劃等,進行認真評審并給出成績。

學院根據評審成績在二級學科范圍內從高到低和差額比例(最多1:3的錄取-考核比例)的原則來確定入圍考核名單,通知入圍者參加考核。

報考名單、初審合格名單、入圍考核名單報學校招生辦審核后公示在學院網頁上。

入圍考核名單的考生在考核前到法學院進行資格復審??忌己藭r須親自攜帶本人以下材料到各院系接受檢查:

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大學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注意看該表下方備注) ;

身份證原件;

本科和碩士階段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碩士學生證原件和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原件;

外語證書原件;

其他報考材料如學術成果、獲獎證書等的原件(事先按填報順序整理好);

體檢表(提醒:須提前在大學路廈門大學醫(yī)院體檢,體檢時自帶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筆和體檢費,體檢后第二天下午可拿體檢表);

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五、復試考核

考核形式由法學院二級學科博士生導師組根據學科情況組織筆試或面試或筆試加面試。各專業(yè)考核方式如下表,具體見法學院網頁上公布的“2017年法學院博士生復試細則(分專業(yè))”。

2017年廈門大學法學院各專業(yè)復試考核方式

專業(yè) 外語 專業(yè)基礎 綜合素質
法學理論 筆試 面試 面試
法律史學 筆試 面試 面試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筆試 面試 面試
刑法學 筆試 面試 面試
民商法學 筆試 筆試 面試
訴訟法學 筆試 面試 面試
經濟法學 筆試 面試 面試
國際法學 筆試 筆試 面試
財稅法學 筆試 筆試 面試

考核成績以百分制算,滿分為100分。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綜合素質(占考核成績50%):對考生的總體情況(政治思想、創(chuàng)新、表達、合作精神、身體心理狀況、特長、外語水平、專家推薦意見、博士生階段學術規(guī)劃等)進行了解和判斷。

外語水平(占考核成績10%):通過專業(yè)外語翻譯、摘要寫作等方式進行。

專業(yè)基礎(占考核成績40%):對考生的法律綜合知識和所報考的二級學科的專業(yè)知識進行考核。

面試階段,考生需做10分鐘PPT匯報(含個人介紹、以往科研工作介紹、博士生階段學術規(guī)劃、前沿學術文獻等)

六、錄取

(一)依照復試考核成績在二級學科范圍內由高至低和招生計劃擬錄取。擬錄取結果由“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批準確定,報學校招生辦審核后在學院網站公示。最終錄取名單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核通過的為準。

(二)學歷學位認證:

考生在確定被我校擬錄取后,需要將本人最高學位(學歷)認證報告電子版、在線驗證碼(或報告編號)上傳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報名系統(tǒng),考生須在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此操作,具體時間關注招辦網頁和院系的通知。具體操作方法如下: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提供(學籍)認證報告(考生需登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入“學籍查詢”在線申請學籍驗證,下載本人的碩士學籍認證報告);非應屆考生提供碩士學位認證報告(考生需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進入“學位查詢”在線申請學位驗證,下載本人的碩士學位認證報告)或提供碩士學歷認證報告(考生需登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入“學歷查詢”在線申請學歷驗證,下載本人的碩士學歷認證報告);同等學力考生提供本科學位認證報告(考生需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進入“學位查詢”在線申請學位驗證,下載本人的本科學位認證報告)。注:如果以上電子認證不成功,請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書面學位(學歷)認證。

七、時間安排

①2016 年12月1日-12月31 日,考生報名繳費。 網址: http://kszx.xmu.edu.cn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具體的報名要求、流程屆時請查閱我校考試中心網頁的相關通知。

②2017年1月1日前(以郵戳為準),考生須經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后,將報考材料通過郵政快遞EMS寄送報考學院,寄送地址為:廈門市思明區(qū)廈門大學法學院B320 劉老師收(郵編:361005,聯系電話:0592-2185983)。逾期不再受理。

③2017年1月8日前,學院對考生報考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網上公示報考名單,公示時間3天。

④2017年1月15日前,各專家組完成審核并向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推薦參加復試考核的人選。

⑤2017年1月22日前,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專家組提出的推薦人選進行最終復審,并形成進入復試考核的名單,網上公示,公示時間7天。

⑥2017年3月1日上午,進入復試考核名單的考生報到并進行材料原件復核。報到地點:廈門大學法學院B320 。報到時間:上午8:30-11:30。

⑦2017年3月1日下午,2:30-3:30外語考試(各專業(yè));3:40-5:40專業(yè)考試(民商法、國際法、財稅法)。

⑦2017年3月2日,分若干小組進行復試考核,詳細安排待報到時通知。

⑧2017年3月15日前,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網上公示,公示時間7天。

八、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法學院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 0592-2185983

E-mail : lqy@xmu.edu.cn 網址 :http://law.xmu.edu.cn/

招生辦公室

電話:0592-2188888 傳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網址:http://zs.xmu.edu.cn

考試中心

電話:0592-2184166 傳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 網址:http://kszx.xmu.edu.cn

九、其它未盡事宜詳見《廈門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廈門大學法學院

2016年10月

7. 專家推薦信

8. 考生自述表

9. 科研成果一覽表(樣表)

10. 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科學研究計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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