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6年校園招聘教師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quán)利;
2.思想政治素質(zhì)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品德端正。
3.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4.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應聘職教專業(yè)者無教師資格證也可報名應聘,但聘用后須在三年內(nèi)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否則解聘;
6.志愿在鹽城市直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7.具備勝任相應教師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