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2月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30-6:00)。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接待辦綜合科(攀枝花賓館東樓附二樓),電話:0812-3362680。
3.報名方式:本次考調只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攀西人才網下載《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并如實準確填寫。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2份(A4紙雙面打印,貼兩寸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huán)節(jié)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考試
考試包括面試和筆試,考試采取逐輪淘汰的方式,面試成績作為是否進入筆試的依據,筆試成績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依據。
(一)面試
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考調計劃之比達到5:1方可開考。如未達到5:1,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放寬到3:1。如達不到3:1,則調減或取消考調計劃。
面試由市委市政府接待辦統(tǒng)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邏輯思維、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語言表達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二)筆試
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不低于3:1的比例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最后一名面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筆試),如參加筆試考生與考調計劃之比未達到3:1,則取消考調計劃。
進入筆試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復審:
(1)市級部門或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2)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因考生不能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或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筆試由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三、考察與體檢
(一)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組成考察組,全面考察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等,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二)體檢
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如遇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情況,經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經考察合格后進行體檢。
監(jiān)督電話:0812-3354880
咨詢電話:0812-336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