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死亡標準的確立
美國哈佛醫(yī)學院特設委員會提出了以下四條判定標準:
1)不可逆的深度昏迷:病人完全喪失了對外部刺激和身體的內部需求的所有感受能力
2)自主呼吸停止:人工呼吸停3分鐘(或19分鐘)仍無自主呼吸恢復的跡象,即為不可逆的呼吸停止
3)腦干反射消失:瞳孔對光反射、角膜反射、眼運動反射(眼球——前庭、眼球——頭部運動等)均消失,以及吞咽、噴嚏、發(fā)音、軟腭反射等由腦干支配的反射一律喪失。
4)腦電波平直或等電位
凡符合以上標準,并在24小時或72小時內反復多次檢查,結果一致者,即可宣告其死亡。
腦死亡標準的道德意義
首先,腦死亡是不可逆的,并且在腦死亡之后機體各個器官不久都會出現(xiàn)死亡。
其次,腦死亡是不可逆的,并且在腦死亡之后人生命本質特征立即消失。
再次,大腦是目前不可置換的具有主宰意義的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