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對象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受理時間
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4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地點
南通市政務中心一樓A101、A102、A103窗口(南通市工農路150號,可乘坐13路、22路、15路或33路到達)。
四、受理批次
1.4月17日:南通大學化學、地理、美術、數(shù)學、物理、生物、思想與政治、信息技術專業(yè)學生;
2.4月18日:南通大學教育學、心理健康教育、歷史、體育與健康、音樂、文學、輕紡、公共管理、控制工程、工學、法學、醫(yī)學、理學專業(yè)學生;
3.4月19日:南通大學漢語言文學、英語專業(yè)類學生,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社會報名人員(海安、海門、市區(qū));
4.4月20日: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社會報名人員(如東、如皋、通州、啟東等)。
五、受理材料
參見已在南通教育網上公布的《關于做好南通市2012年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附件三。
六、受理流程
請申請人員先至政務中心大廳A111窗口領取本人體檢報告,然后請至A101、A102、A103窗口排隊,根據工作人員的安排等待辦理。請保持政務中心受理現(xiàn)場的安靜和有序。
七、特別提醒
如果申報者未于4月16日至南通中醫(yī)院取體檢報告,請于17日—20日在南通市政務中心A111窗口領取。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