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寧縣公安局2016年招聘警務(wù)輔助人員考試分值
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25%、體能測試成績占45%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綜合成績并列時,體能成績分高者優(yōu)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