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范圍
全國范圍內在職在編(本區(qū)在職在編人員除外)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
3.具備從事選調崗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選調后在綿陽市安州區(qū)工作最低服務期限5年以上方可申請調動。
(二)其他條件
具體學歷、專業(yè)、年齡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此次選調報名對象: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2.正在接收審查;
3.正在處分期內;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有在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5.尚在試用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