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
1、共同共有的概念及性質(zhì)
1)共同共有的概念和性質(zhì):
共同共有,是指二個以上民事主體對同一物享有所有權。
共同共有的所有權的實質(zhì)是不可分割的共有權。共同的所有權沒有應有份額,即使應有份額,也是潛在的,只有在共有關系解除時,才能得到實現(xiàn)。
2)共同共有的特征:
①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物共同、平等地享有所有權,沒有份額的區(qū)分。只有在共同共有關系終止時,才確定共同共有人各自的份額。
②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物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沒有權利大小和義務多少的區(qū)分。
③共同共有根據(jù)共同共有關系而產(chǎn)生,必須以共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這種共同關系或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或由共有人在合同中約定。
典型的共同共有關系是夫妻關系、家庭關系。
合伙關系也可以采用共同共有,由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約定。如果約定不明,一部分合伙人主張按份共有,一部分合伙人主張共同共有的,沒有證據(jù)證明是按份共有的,按照共同共有處理。
2、共同共有的內(nèi)部關系
1)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物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權,對共有物的收益不是按比例分享,而是共同享用;對共有物的處分,必須征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
2)共有物的管理和費用分擔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物共同承擔義務,因?qū)灿形镞M行維護、保管、改良等支出的費用由所有共有人共同分擔。
3、共同共有的外部關系
因為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物平等地享有所有權,所以,各共有人對外部的侵害,可以為共有人全體的共同利益獨立行使物上請求權和債上請求權;各共有人經(jīng)營共同事業(yè)對外發(fā)生債務,或者對第三人造成損害的,全體共有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