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戶籍不限,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現役軍人;
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