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攀枝花市審計局擬向全市公開考調公務員3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全市各級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
二、考調計劃及職位
機關公務員3名,擬任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專業(yè)為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業(yè)目錄中的020101經(jīng)濟學、020201K財政學、120203K會計學、120204財務管理、120207審計學專業(yè)(具有3年以上審計工作經(jīng)歷的不受專業(yè)限制);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7日之后出生)。
3.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參公單位)正式在編工作經(jīng)歷(截止報名時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nèi)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在處分影響期內(nèi)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審計局人事科(攀枝花市東區(qū)榕樹街14號,東方巴黎后面32路車總站附近),聯(lián)系電話:3344052。
3.報名方式:本次考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wǎng)、攀西人才網(wǎng)、攀枝花市審計局網(wǎng)站下載《攀枝花市審計局公開考調公務員報名信息表》(見附件)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2份(A4紙雙面打印,貼兩寸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huán)節(jié)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采取逐輪淘汰的方式,筆試成績作為是否進入面試的依據(jù),面試成績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依據(jù)。
1、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考調計劃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如未達到3:1,經(jīng)市審計局研究同意可放寬到2:1,如達不到2:1,則調減或取消考調計劃。
筆試由市審計局統(tǒng)一組織,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專業(yè)素質、業(yè)務水平、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能力。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考調計劃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第三名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如參加筆試人數(shù)與考調計劃的比例未達到3:1的,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進入面試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復審:
(1)經(jīng)所在單位、市級部門或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2)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3)具有審計工作經(jīng)歷的考生,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
因考生不能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或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由市審計局統(tǒng)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yè)素質、業(yè)務水平和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選(最后一名面試成績相同的,由市審計局研究后組織加試)。
由市審計局組成考察組,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考察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等,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如遇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情況,可由市審計局研究確定遞補人員進行考察。
由市審計局黨組根據(jù)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如遇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情況,可由市審計局研究確定遞補人員進行考察,經(jīng)考察合格后進行體檢。
(五)公示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在核定的非領導職數(shù)范圍內(nèi)確定職務。
五、 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市紀委駐攀枝花市審計局紀檢組、市審計局監(jiān)察室對此次考調過程進行監(jiān)督,受理有關考調工作的投訴舉報。
市紀委駐攀枝花市審計局紀檢組:3333725
攀枝花市審計局監(jiān)察室:3344047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審計局人事科:3344052
六、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審計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