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一般應為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40周歲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具有博士學位的45周歲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員)。
7.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guī)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